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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作品版权登记认证协议

发布时间:2025-05-09

音乐作品版权登记认证协议(必备十六篇)。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各种协议频频出现,签订协议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想写协议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作品版权协议,欢迎阅读与收藏。

音乐作品版权登记认证协议 篇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缘甲方系为音乐著作财产权人行使权利、收受及分配使用报酬,经主管机关许可,依法所组成之著作权中介团体,而乙方为就甲方已得专属授权之所有音乐著作于约定期限内作不限次数地公开演出,是双方协议如下列约定:

第一条契约标的及授权范围

甲方授权乙方得不限次数地于本契约期限内在乙方指定之场所:_________(如附件)内公开演出甲方所管理之一切音乐著作(下称契约标的')。

第二条使用报酬之收受

一、乙方同意按下列之使用报酬收受方法支付使用报酬予甲方。计费方式依本契约所附之使用报酬费率收费标准内之概括授权公开演出之_________类_________项目计算之。经甲、乙双方同意,全年度应支付之音乐著作公开演出使用报酬共计_________元整(含税)。本年度依比例应支付_________元整(含税)。

二、乙方如将相关场地租予第三人使用时,该第三人有公开演出音乐之行为,与乙方无关,甲方应自行与该第三人另行洽商公开演出付费之事宜,唯乙方愿协助甲方,在第三人承租该场地时,协助甲方将相关之申请文件转交该第三人,提醒应遵守相关法令规定。

三、乙方应于每年度的一月十五日前(或订约时)付清当年度费用。支付使用报酬时,可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式支付:

(一)即期支票(抬头为:_________)

(二)银行电汇(户名:_________)(汇款银行: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分行_________;汇款帐号:_________)

(三)邮局划拨(划拨帐号:_________,户名:_________)。乙方若未依约按时给付使用报酬予甲方时,甲方得请求支付迟延利息。

四、契约存续期间如乙方之门市、营业店有所增、减时,须即时书面传真通知甲方,甲方须将使用报酬依年度比例作加收、退费之计算,并于下个年度续约时一并收费或扣减。

五、甲方于收到乙方费用后七日内,将授权贴证寄发予乙方,乙方应贴于各门市店门首或店门其他明显之处。

第三条期限

一、本契约存续期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双方得于本约期限届满前二个月协议就续约之条款做合理之修正以另定新约,唯期满后,于*约未订立或任一方尚未以书面通知对方不愿续约前,本约视为继续有效。

第四条权利担保

一、甲方担保其对契约标的确有依本契约约定内容授予乙方公开演出之权利。

二、于本契约期限内,如有第三人对乙方就契约标的之公开演出主张著作权时,乙方同意将该第三人所发之函件、通知及该第三人与乙方交涉之情形,以书面通知甲方。

第五条通知送达

就本契约一切事项所为之通知,皆以甲乙双方签约时所列之地址为送达地点。除非经他方事前书面通知变更送达对象及地点,否则不因任一方实际住居所或营业地有所变更而受影响。

第六条权利让与之禁止

未经甲方事前之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契约授权所得之任何权利全部或部份让与或再授权予他人。

第七条契约终止及损害赔偿

一、本契约订定后,如一方违反契约任一条文之约定或发生对他方权益为不利行为之情事,经他方书面定期催告改正而不改正时,他方得立即终止本契约并请求损害赔偿。

二、本契约订定后,任一方发生解散、破产之情事时,他方得终止契约。但已支付之使用报酬并不得请求返还。

三、本契约终止后,并不影响请求损害赔偿之权益。损害赔偿之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下列费用:应付之使用报酬金额;因提起诉讼所支出之诉讼费用及律师费;调查费用及执行费用。

第八条契约解释(本契约之解释,以法律为准据法)

一、本契约一切附件,与本契约约定有相同之效力,并为本契约之一部份。

二、本契约任一部份纵经认定为无效,双方同意不因此影响其他部份之效力。

三、本契约之内容,非经双方书面合意不得变更。

第九条调解、仲裁及管辖机关

因本契约所生之争议,得移请_________进行调解,或交由仲裁机关提请仲裁或径自提起诉讼。因本契约所生之诉讼,双方合意以_________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第十条契约原本

本契约书一式二份,由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音乐作品版权登记认证协议 篇2

总部:_________

分部:_________

加盟店:_________

因特许经营的需要,双方根据签署的《特许经营合同》,签订本协议:

一、许可使用的作品

总部(分部)许可分部(加盟店)使用总部创作的下列作品:

(一)作品名称及描述_________(详见附件)。

(二)作品名称及描述_________(详见附件)。

二、许可使用的权利种类

总部(分部)许可分部(加盟店)使用总部作品的权利种类为:

(一)_________作品的使用权包括本条第二款_________项权利。

(二)_________作品的使用权包括本条第二款_________项权利。

许可使用的权利种类:

(1)复制权,即以_________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2)发行权,即以_________方式向客户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3)出租权,即许可他人临时使用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

(4)展览权,即以_________方式公开陈列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5)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_________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6)放映权,即通过_________技术设备公开再现作品的权利;

(7)广播权,即以_________方式向公众传播作品的权利;

(8)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_________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权利;

(9)摄制权,即以_________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10)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11)翻译权,即将作品从_________文字转换成_________文字的权利;

(12)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_________方式,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13)获得报酬权,即按照总部规定的收费标准向客户收取费用的权利。

三、许可使用的方式

总部(分部)许可分部(加盟店)在特许区域内使用总部_________作品(计算机软件)为(非)专有使用权,具体使用方式包括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

(1)由分部使用;

(2)由分部许可加盟店使用;

(3)由分部(加盟店)用于特许经营以外的_________方式。

四、许可使用的地域范围

总部(分部)许可分部(加盟店)使用的_________作品,其地域范围限于分部(加盟店)特许区域内,并符合以下第_________项条件:

(1)在特许区域内的特许店向客户销售;

(2)其销售的客户限于特许区域内注册的企业或分支机构;

(3)_________;

五、许可使用的期间

总部(分部)许可分部(加盟店)使用的_________作品,其许可使用期限按下列第_________项规定执行:

(1)与特许经营合同的期限相同;

(2)使用期限按照总部的通知执行;

(3)限于在_________期限内使用。

六、付酬标准和办法

总部(分部)许可分部(加盟店)使用本协议规定的作品,其著作权使用费已经包括在交纳的特许经营费用之中,不再单独收取费用。或

按照_________标准交纳专利许可使用费,并按特许经营合同规定的期限与特许权使用费一并按月(季)交纳。

七、著作权的归属

分部(加盟店)在总部_________作品的基础上进行修改而创作的_________作品,著作权归总部所有。

八、违约责任

分部(加盟店)违反本协议及《特许经营合同》的有关规定,使用许可的作品,以及其他违约行为的,应当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并按照以下标准向总部(分部)偿付损失赔偿金。

(1)擅自发表总部许可使用的作品,偿付赔偿金_________元;

(2)擅自在总部作品上署名的,偿付赔偿金_________元;

(3)擅自修改、歪曲、篡改总部作品的,偿付赔偿金_________元;

(4)违反本协议许可权利的种类使用作品的,偿付赔偿金_________元;

(5)违反本协议许可使用的方式使用作品的,偿付赔偿金_________元;

(6)__________________。

九、总部的权利

加盟店依照本协议承担的义务,均视为总部享有相应的权利。总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直接依据本协议向加盟店主张权利。

总部有权对加盟店违反本协议规定的违约行为,直接行使赔偿请求权及处罚权,除非加盟店已经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全部履行了赔偿义务。

未经总部同意,分部不得放弃对加盟店的赔偿请求权,否则,其行为无效,总部有权依照本协议主张分部放弃的全部或部分权利。

十、商业秘密

总部许可使用的_________作品,包括了以下商业秘密:

(1)作品中的_________内容;

(2)作品中的_________部分。

对上述商业秘密,分部(加盟店)应当按照《特许经营合同》及《商业秘密许可使用协议》的规定予以保密,并符合以下规定:

(1)不得公开计算机软件的源代码;

(2)不得向客户提供计算机软件的源代码;

(3)_________。

分部(加盟店)的行为同时违反著作权许可使用和商业秘密许可使用的有关规定的,应当同时承担违反著作权许可使用和商业秘密许可使用的违约责任。

十一、专利权

总部许可使用的_________作品,包括了总部的_________专利权,分部(加盟店)应当按照《特许经营合同》及《专利实施许可协议》的规定予以执行。分部(加盟店)的行为同时违反著作权许可使用和专利实施许可的有关规定的,应当同时承担违反著作权许可使用和专利实施许可的违约责任。

十二、合同文本

本协议文本由总部统一制定,未经总部同意,不得擅自更改;擅自更改的,其内容无效,仍应按原协议文本的内容执行。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由总部、分部及加盟店各存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总部(签章):_________分部(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加盟商(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音乐作品版权登记认证协议 篇3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签署:

甲方:xxxx软件开发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高新区xx二巷24号

通信地址:xx高新区xx二巷24号

乙方:

注册地址:

通信地址:

鉴于:

1. 甲方是专业从事互联网内容服务、宽频服务、无线增值服务和3G内容服务的专业公司。现与中国大陆电信运营商合作为运营商用户提供增值电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短信、彩信、IVR、WAP、彩铃/炫铃、明星语音、音乐视频、手机图片、手机流媒体等)。

2. 乙方拥有音乐制品(包括但不限于词曲版权、表演者权等)、明星图片、明星语音等(以下简称“授权内容”)的权利所有者或权利代理人,乙方拟授权甲方在互联网服务、增值电信服务、SKYPE铃音等领域中按本协议约定使用乙方之音乐制品、音乐视频、明星图片、明星语音等(由此产生的互联网产品及增值电信产品等,简称“合作产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上述合作事宜等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1. 合作内容

1.1、双方将在互联网服务及增值电信服务领域进行合作。

1.2、乙方向甲方提供拥有百分百版权或具有合法许可使用权的内容资源,供甲方制作成合作产品,具体的内容资源以附件约定为准。

2.甲方的权利义务

2.1、甲方将利用乙方提供的内容资源制作合作产品。

2.2、甲方负责互联网及无线信道的畅通,并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与维护。

2.3、甲方全面负责与电信运营商商谈接入电信运营商平台的商务事宜和技术接入事宜,因此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2.4、甲方将合作产品利用自己的下载平台、甲方合作伙伴的推广平台、合作电信运营商平台等供用户浏览、下载。

2.5、甲方负责通过各种渠道对合作产品进行推广,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方式:

2.5.1、过互联网、WAP、IVR等方式将合作产品提供予用户试听;

2.5.2、通过互联网为用户提供歌曲的在线卡拉OK应用;

2.5.3、通过平面媒体、电视媒体、广播媒体、手机终端等途径或载体进行推广;

2.5.4、通过FLASH、MV等形式进行推广;

2.5.5、通过CD、DVD、卡带等载体,以在专辑封底印刷或夹带宣传单页等方式宣传双方合作业务;

2.5.6、使用乙方艺人的肖像图片及相关资料制作宣传页、体验卡等宣传品,以各种途径进行发放。

2.6、乙方授权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授权内容通过改编等方式制作成个性手机铃声、个性彩铃等合作产品。

2.7、甲方负责就合作产品所产生的信息费收益与电信运营商进行结算,并按本协议第4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收益分成。

2.8、甲方负责就合作产品为用户提供客户服务,处理相应的客户咨询和投诉。

3. 甲乙双方将按本协议第4条的约定对本协议项下合作所产生的收益进行分乙方的权利义务

3.1、乙方应按本协议约定或甲方要求为甲方提供内容资源,并按甲方要求为甲方及其各关联公司就授权内容分别出具授权证明。

3.2、本协议期间如乙方增加任何新签约艺人,或签约艺人有任何新专辑或新增内容/歌曲,乙方可将新签约艺人的'歌曲/内容,新专辑及新增内容/歌曲授权予甲方使用,并出具相应的授权证明。

3.3、乙方负责在其签约艺人发布新专辑的CD、DVD、卡带等载体中,以在专辑封底印刷或夹带宣传单页等方式宣传双方合作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双方合作产品代码、歌迷俱乐部专用代码和指令、IVR号码及其它相关合作业务)。

3.4、乙方保证对向甲方提供的内容资源拥有全部版权或已获得权利人或权利人代理人的合法授权,并保证该内容资源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也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可以授权甲方用于本协议项下合作业务。如乙方所提供的内容资源导致任何法律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并应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损失。

3.5、若乙方提供的内容资源的使用期与本协议有效期存在冲突,以内容资源的使用期为准。其到期前一个月内乙方将向甲方出具书面的《下线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后如无异议,须按照《下线通知》约定的时间将内容资源下线。

3.6、授权人、演唱者、词曲作者之间的纠纷,甲方不负责。

4.合作分成与结算方式

4.1、甲乙双方将对本协议项下合作产品产生的纯收益进行分成,纯收益指用户使用合作产品产生的全部信息费收入扣除电信运营商呆坏帐、代收手续费或信息费分成、通讯成本后乘以实际结算比例所得到的收益(各项成本费用及实际结算比例根据电信运营商每月实际执行政策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4.2、甲乙双方的分成比例为70%:30%,即甲方占纯收益的70%,乙方占纯收益的30%;因乙方为个人,甲方将为乙方代交个人所得税,具体明细按国家出台规定。乙方分成收入=[全部信息费收入-(全部信息息费收入*中国移动代收手续费比例50%)-(全部信息费收入*坏账率)-(全部信息费收入*税率5.5%)]*乙方分成比率30%-(个人所得税所扣款)

4.3、结算:甲乙双方将按月结算,甲方每月28日将上月结算对帐单提供乙方确认无误后,将乙方税后应得款项支付到乙方指定帐号。

户 名:

开户行:

帐 号:

4.4、若由于电信运营商未按时与甲方结算而导致甲方与乙方的结算延误时,甲方出具相应证明文件后,其迟延支付行为将不被视为违约,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办法。

4.5、如电信运营商有关资费标准变动,甲乙双方应按照电信运营商颁布的相应规定以书面形式重新确认上述甲乙双方的纯收益分成方式。

5.、税务

5.1、甲乙双方应按中国法律之规定,各自缴纳与自身经营有关之任何税款。

5.2、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付款方需为收款方代扣代缴相关税款,付款方将在应向对方支付的款项中直接扣除相应税款。

6.声明与保证

6.1、甲乙双方互相向对方声明、陈述和保证如下:

6.1.1、其是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

6.1.2、其有资质从事本协议项下之合作,而该合作符合其经营范围之规定;

6.1.3、其授权代表已获得充分授权可代表其签署本协议;

6.1.4、其有能力履行其于本协议项下之义务;并且该等履行义务的行为不违反任何对其有约束力的适用法律的限制,也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之合法权益。

6.2、任何一方违反了上述声明、陈述和保证即被视为违反了本协议的约定,应按本协议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7.保密条款

7.1、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有关法律、法规、政府部门、问、授权雇员除外)泄露本协议的条款的任何内容以及本协议的签订及履行情况,以及通过签订和履行本协议而获知的对方及对方关联公司的任何信息。

7.2、本协议有效期内及终止后2年内,本保密条款仍具有法律效力。

8.违约责任

8.1、任何一方直接或间接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不承担或不及时、充分地承担本协议项下其应承担的义务即构成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以书面通知要求违约方纠正其违约行为并采取充分、有效、及时的措施消除违约后果,并赔偿守约方因违约方之违约行为而遭致的损失。若违约方在收到守约方关于其违约行为的上述通知后10日内未纠正其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的方式单方提前终止本协议,并追究违约方之违约责任。

8.2、在违约事实发生以后,经守约方的合理及客观的判断,该等违约事实已造成守约方履行本协议项下其相应的义务已不可能或不公平,则守约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提前终止本协议,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违约方之违约行为而遭致的损失。

9.不可抗力

9.1“不可抗力”是指甲乙双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协议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自然灾害、战争或任何其它类似事件。

9.2出现不可抗力事件时,知情方应及时、充分地向对方以书面形式发通知,并告知对方该类事件对本协议可能产生的影响,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明。

9.3由于以上所述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协议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则甲乙双方于彼此间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10. 协议期限与终止

10.1、本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签字盖章日期不一致的,按后签字盖章日期为生效日期。本协议有效期为伍年,协议期满前三十日内,甲乙双方将就本协议续签或变更事宜进行协商。

10.2、本协议的提前终止不应影响甲乙双方于本协议提前终止日之前根据本协议已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11.争议解决与适用法律

11.1、如甲乙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2、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2. 其它条款

12.1、本协议的任何一方未能及时行使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不应被视为放弃该权利,也不影响该方在将来行使该权利。

12.2、如果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或违反任何适用的法律,则该条款被视为删除。但本协议的其余条款在不影响协议目的的情况下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12.3、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4、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本行以下无正文)

甲方:xxxx软件开发服务有限公司

(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签字日期: 20xx年 xx月xx日

乙方:

(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签字日期: 20xx年 xx月xx日

音乐作品版权登记认证协议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诚信、双赢原则,利用现有各自优势,共同开展书画专利刺绣项目合作。双方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为每一批次为甲方无偿提供____幅书画作品,供甲方绣制成刺绣艺术品,进行经营销售。甲方在乙方提供的____幅作品中,按乙方指定其中一幅绣制成成品刺绣艺术品,无偿返还给乙方,作为支付稿费及版权补偿,供乙方收藏。甲方无权干预乙方对该作品的任意处置权。

第二条甲乙双方就书画作品内容、题材、尺寸、艺术形式,在达成一致后,乙方可进行创作。乙方在原稿创作完成后,可用网络传输资料图片供甲方初步确认符合刺绣工艺后,经甲方同意可寄往甲方,供刺绣用。甲方应充分鼓励乙方的艺术创作,不得限制乙方的创作意念。乙方应遵守甲方约定,努力创作优秀作品,提供给甲方二度创作,将优秀提供给社会。

第三条乙方在提供给甲方原件作品时,同时出具文字文书,即“同意该幅作品版权归____所有”并签字、盖章。甲方为保证乙方作品的`唯一性,珍罕性,不得以复制的方式,将乙方作品,流入市场。

第四条为保证品牌,乙方创作宣纸材料必须统一使用“____”牌商标宣纸。所有作品均为画芯形式,不得装裱,不得污染,以便于刺绣工艺使用。

第五条甲方有权在乙方绣制作品上,加绣“____”印章或防伪暗记。但不得影响乙方作品的艺术风格。

第六条甲乙双方各自邮寄费、材料均用各自负责。

第七条甲方对刺绣作品印制宣传彩页或创建网站时,经乙方同意,由乙方提供相关彩照、背景资料进行编辑,作为宣传。

第八条乙方一旦签订协议书,便视为____自愿签约的签约作者。如签约期间内发生甲方主体变更,甲方须在第一时间通知乙方,改签协议文件。如乙方不愿成为甲方签约作者,乙方可提出解除合约,甲方不得阻拦,尽快办理。但在签约期内作品版权、宣传资料使用权仍归甲方享有,直至使用完为止。

第九条法律适用与纠纷解决方式

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双方约定,凡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方存二份,乙方一份。协议书一旦签订,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音乐作品版权登记认证协议 篇5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一直以来,_________坚持原创文学发展的规范化、市场化。并致力于为原创作者提供良好的创作、刊发环境,提供应得的经济利益,尊重、保护作者的相应权利。基于以上的认识,甲乙双方就作品《_________》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第一条甲方授予乙方拥有该作品在全世界范围通过互联网传播、刊载汉文版(包括简、繁字体)的专有权利;甲方授予乙方拥有该作品在全世界范围以电子、数字格式或软件等形式传播、销售汉文版(包括简、繁字体)的专有权利。甲方不得将上述权利在合同有效期内授予第三方。

第二条甲方保证拥有第一条授予乙方的权利。因上述权利的行使侵犯他人著作权的,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可以终止合同。

第三条甲方的上述作品含有侵犯他人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等人身权内容的,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可以终止合同。

第四条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许可第三方出版上述作品的非电子版的,须事先取得乙方的书面许可。相关事项见本合同第四章。

第五条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将上述作品刊载到其它网站,不得许可他人以任何方式通过网络传播该作品。

第六条在合同有效期间,甲方不得将上述作品的全部或一章、或将其内容稍加修改以原名称或更换名称授予第三者以互联网方式另行出版。甲方若违反本规定,将适当赔偿乙方经济损失。乙方可以终止合同。

第七条甲方应保证作品的情节、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八条甲方应积极完成作品的创作,并保证作品的质量。

第二章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乙方拥有对于作品的第一章第一条所述权利,并可以向第三方授予转载权。其他网络媒体如需刊登该作品,需经乙方授权。

第二条乙方可以通过行使权利获得经济利益,同时拥有因宣传、推广、学术等行为而无偿通过互联网、电子、软件等形式传播该作品的权利。

第三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拥有对作品的优先非电子版出版权。

第四条乙方拥有对作品的改编权,改编后的版权由甲乙双方共同拥有。

第五条乙方保证充分尊重作者署名权、作品修改权和作品完整性权。乙方因正当理由,对上述作品作适当修改或增删序言、后记和评论等内容,应征得甲方同意。

第六条乙方应对作品积极宣传,积极为甲方联系非电子版的出版、包括报刊、杂志、实体书等。

第七条乙方可以通过在乙方网站刊载该作品的方式、发行电子书的方式以及其他方式获取经济利益,并依据具体方式向甲方支付报酬。相关事项见本合同第三章。

第三章甲方的收益

第一条作品在乙方网站刊载,按乙方现行《作品稿酬说明》的标准支付稿酬。

第二条乙方对作品发行电子书,甲方获得销售额的40%作为报酬。

第三条乙方对作品采用其他方式获利,甲方收益由双方协商。

第四条作品稿酬支付时间、方式以乙方现行《_________》为准。

第五条乙方向甲方提供查询作品收益情况的网址或其他方式。

第六条乙方现行《_________》在乙方网站(_________)公示。

第四章作品的非电子版出版

第一条合同期间,作品的非电子版出版一年内,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行使第二章第一条所述权利;已经在互联网刊登的章、已经发行的电子书或采用其他方式发行的章不予撤销。

第二条合同期间,作品的非电子版出版一年后,乙方可自由行使本合同所述权利。

第五章其他规定

第一条甲乙双方同意对在合作过程中获得或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及其它技术和经营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并不得利用该商业秘密和信息谋取不当利益。因为对方的行为,使另一方遭受名誉或者利益方面的损失,则受损失一方可以视损失的情况保留对对方的处罚程度,并有权利追究所带来的损失。

第二条法律规定的不可抗拒原因外,一方未遵守本合同条规的,另一方通知对方,本着友好协商的精神解决,协调未果后有权中断合同,并得到应有赔偿。

第三条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将争议提交_________仲裁机构仲裁(或向_________司法机构提起诉讼。)

第四条合同的变更、续签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五条除上述规定外,合同的终止须由双方同意。

第六条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七条本协议的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合同签署之日起。到期后_________个月内如果双方都没有异议,则本协议的有效期自动向后顺延_________年,直至有异议为止。

第八条以上条款为双方共同达成之协议,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议,本协议的解释权在乙方。

第九条本合约壹式贰份、拥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各执壹份为凭。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音乐作品版权登记认证协议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作者: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制片人:________________

制片单位:________________

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甲方________________作品改编成同名电视剧与乙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作品的名称:

二、交付作品的形式:

未出版的作品,交付打印稿及电子文档。

三、作品的字数:

________字,共________集。

四、交付作品的日期:

五、合作方式:

1.乙方采用作品发行利润分红方式支付转让费;只要本作品产生的版权,电视剧发行、音像如VCD、DVD、CD、网络视频、形象品牌、延伸产品等费用,在回报完投资商的投入后,甲方占有_____%,乙方占有_____%利润分红;

2.乙方支付转让费采用____________方式;

3.乙方支付转让费的期限:本作品发行产生的利润确定后的10个工作日。

六、乙方权利:

甲方同意将作品的下列专有权转让给乙方:

1.将文学作品改编为电视剧剧本;

2.根据由文学作品改编而成的电视剧本拍摄电视剧、电影,在国际传媒市场发行(播放);

3.甲方还可以将其所拍摄的电视剧制作成各种音像制品发行,同时也可以网络的形式发行该电视剧。

七、甲方的担保义务:

1.该作品系甲方自己创作,同时自己合法享有所转让的一切专有权,该作品不含有任何侵犯他人版权的内容;

2.该作品不包含任何诽谤他人的内容;

3.所转让的权利不能同时转让给任何第三方,也未曾作为抵押财产或其他财产转移给任何第三方,也未曾作为礼物赠与任何第三方;

八、乙方对原作修改权的范围限制:

依据《著作权法》第十条第(四)项的规定,保护作品的完整权不受伤害,甲方同意乙方导演在拍摄中依据剧情和环境而有限度修改剧本,但是乙方必须保证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的前提下认真如实地操作。乙方如需要另请甲方,应经甲方书面认可。涉及署名方式,更动重大情节内容,调换人物关系,更改片名等等,应得到甲方的认可。

九、甲方收回权利的条件:

如果乙方在合同生效后_____年未开始拍摄,在商定的时间内未完成,甲方有权要求收回所转让的'权利;如果届时乙方已将其中部分或全部权利再转让给第三方,则乙方负责先收回在第三方手中的权利。

十、乙方的义务:

1.根据作品制成电视剧,负责该作品的审批、拍摄、制作、发行;

2.以该作品为基础制成的电视剧发行后,按发行利润的费用支付甲方报酬。

十一、乙方能否再转让改编权,由双方另行商定。

十二、乙方有权将转让著作权的部分从属权利,许可第三方使用,但不得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

十三、保密协议

1.在根据由文字作品改编而成的文学剧本摄制的电视剧公映之前,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剧情、演员、拍摄进度等与电视剧相关的一切信息以及与本合同相关的一切信息。

2.甲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乙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十四、违约责任:

1.甲方若违反保密协议,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2.乙方在约定时间内未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十五、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由甲方的住址所在地仲裁机构裁决

该裁决为终局裁决,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起诉。

十六、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制片单位: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音乐作品版权登记认证协议 篇7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鉴于:

1.甲方是由国家版权局授权的以集体管理的方式代表音乐著作权人(下称著作权人)行使权利的非营利性组织,负责向音乐作品的使用者收取许可使用费并分配转付给音乐作品的著作权人;

2.乙方是依法注册成立并取得合法从事电影(电视剧)制作资格的法人单位,其计划/正在拍摄的电影(电视剧)《_________》(下称电影(电视剧))中需要使用相关的音乐作品,希望被许可使用甲方管理的音乐作品用于上述电影(电视剧);

3.有鉴于此,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定义

1.音乐作品,是指:

(1)甲方会员的音乐作品;

(2)甲方代表海外同类协会管理的音乐作品;

(3)国家授权甲方管理的音乐作品。

2.乙方使用音乐作品方式,是指:_________。

3.音乐著作权,是指由甲方代为管理和行使的著作权人就其音乐作品所享有的著作权。邻接权的使用许可,不在本协议规定之列,乙方应通过合法之方式另行解决。

第二条甲方授权乙方按照本合同第一条第二项所约定的使用方式使用甲方管理的音乐作品,授权的曲目共计_________首。

第三条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在本协议期满前30日内,双方未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变更或终止本协议,则本协议自动续展一年,之后亦可照此办理。

第四条著作权使用费及支付方式

1.支付金额:乙方使用音乐作品,应向甲方支付音乐著作权许可使用费为¥_________元。

2.支付时间:乙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_________内起时,应将定金¥_________元预付到甲方账户。本合同得以实际履行之日,此定金自动转为乙方向支付甲方的音乐著作权许可使用费。若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未得以实际履行,甲方应双倍返还定金;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未得以实际履行,乙方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定金。

3.支付方式:

(1)乙方以支票或银行转账之形式向甲方支付许可使用费并由甲方转付音乐作品著作权所有人。

(2)甲方的银行资料如下:开户行:_________;户名:_________;账号:_________。

乙方支付音乐著作权许可使用费后,甲方应为乙方开具正式发票。

第五条甲方权利义务

1.乙方按时支付音乐著作权许可使用费后,甲方应在_________日内按照乙方向其提供的准确记载曲目名称、相应的词、曲作者等内容的音乐作品曲目单,及时向相应音乐作品著作权人分配转付。若因甲方的过错造成音乐著作权许可使用费未得以及时分配或分配有误,其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若由此引发诉讼等严重法律后果,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所遭受的经济损失。

2.在接到乙方提供的记载曲目名称及词、曲作者的音乐作品曲目单后,甲方应协助乙方确认曲目单记载的曲目名称及词、曲作者是否准确。但是,甲方不因此协助确认行为而承担最终作为乙方使用音乐作品的曲目单失实的有关责任。

3.乙方擅自使用本合同列明曲目之外的音乐作品,经甲方通知指出后改正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补齐应付著作权许可使用费,还须支付应补齐费用的三倍的违约赔偿金;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追究乙方相应的法律责任。

4.在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使用期限内,甲方不得授权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在与乙方相同或类似的用途上使用相同的音乐作品。

5.甲方有权自已或委托第三方对乙方使用音乐作品的情况进行检查,但不得干扰乙方正常的工作,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必要的方便条件。

6.若乙方严格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使用甲方管理的音乐作品,但还是造成对他人合法权益的侵犯,由甲方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将音乐作品用作电影(电视剧)的片头音乐、片尾音乐、画面同步音乐以及其他相关效果音乐等。

2.乙方有权聘用他人演奏、演唱或重新演奏、演唱音乐作品并予以录制,但录制完成后的音乐作品应当按照约定用途使用,不得另作他用,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乙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_________日向甲方提供准确记载曲目名称及词、曲作者的音乐作品曲目单。若因乙方不能向甲方提供本条规定的曲目单或提供不准确、不及时,导致甲方授权有误、不能按时分配音乐著作权许可使用费或分配有误,其后果与相关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4.乙方应依据本合同关于用途、使用期限等条款使用音乐作品。若乙方未依据本合同的规定使用甲方管理的音乐作品造成对他人合法权益的侵犯,乙方应自行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若在本合同期限内增加或调换使用曲目,乙方应提前将相应曲目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就增加的曲目与甲方签订补充协议或就调换的曲目得到甲方许可后再使用。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其擅自增加或调换的曲目的使用直至解除本协议,并按每首歌_________元的费用追究擅自增加或调换曲目的违约责任。

6.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乙方有权根据电影(电视剧)的拍摄需要自行决定是否实际采用本合同列明的部分或全部音乐作品,甲方不得干涉。但是,若乙方决定不采用本合同规定的某一或全部音乐作品,不得要求甲方返还已支付的音乐著作权许可使用费,并仍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继续履行支付义务。

7.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支付许可使用费。乙方如逾期交纳该费用不超过30日的,除按本协议约定继续履行义务外,还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金额为当期未付许可使用费总额的30%。乙方如逾期交纳该费用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继续履行给付义务并支付当期未付许可使用费总额三倍的违约金。

8.乙方有权在电影(电视剧)的预告片、宣传片或电影(电视剧)的其他宣传活动中使用音乐作品,无需另行向甲方支付音乐著作权许可使用费。但仅限于宣传、推广之目的,不得用于商业目的,否则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第七条双方保证

甲方:

1.甲方是由国家版权局授权,依法成立的以集体管理的方式代表音乐著作权人行使权利的非营利性组织,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自身拥有许可乙方使用甲方管理的音乐作品的权利,如乙方合理、如约使用甲方管理的音乐作品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甲方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3.保证在本合同签署之前,不存在任何针对音乐作品的权利纠纷、索赔或者诉讼。

4.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5.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6.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从事电影(电视剧)制作的法人单位,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八条其他事项

本合同对每一方的的继承人和受让人皆具有法律约束力。

本合同任何一方未能及时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不应被视为放弃该权利,也不影响该方在将来行使该权利。

如果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者部分无效或者不具有执行力,或违反任何适用的法律,则该条款被视为删除。但本合同其余条款仍然有效并具有执行力。

第九条合同的解除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或乙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的规定如期支付音乐著作权许可使用费,逾期达_________天或逾期数额达全部音乐著作权许可使用费的百分之_________,经甲方催告后,仍不履行的;

2.乙方破产、解散或被依法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无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3.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所作保证不真实或未实现的。

第十条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终止:

1.乙方的使用期限届满;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_________。

第十一条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的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第十二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三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四条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五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七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八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音乐作品版权登记认证协议 篇8

甲方(转让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电子邮箱:

委托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乙方(受让方):

法人代表:

职务: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委托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鉴于甲方是本协议所涉及音乐作品词曲著作权的拥有者,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独家永久转让其个人创作并享有完全著作权的音乐作品《____》的具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作品信息

1、名称:《____》(以下统称“转让作品”,词、曲内容详见附件1);2、曲作者:

身份证号:

词作者:

身份证号:

(身份证复印件,见附件2)

第二条转让费用及支付方式

1、转让作品的.转让费用采取一次性买断加后期无限彩铃业务分成的方式:

(1)一次性买断费用:人民币______元整(¥______元);乙方应在合同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汇入甲方指定银行账户;

(2)彩铃业务分成:无线彩铃中所得收益,乙方按%的比例支付给甲方。结算周期为歌曲上线日期后日为准;乙方应在结算日后五个工作日内汇入甲方指定银行账户。

2、乙方应将上述款项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号:

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音乐作品版权登记认证协议 篇9

委托人:(甲方)词曲著作权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邮编:

手机:

e—mail:

报酬支付银行及账号:

受托人:(乙方)上海市文化艺术知识产权服务中心

地址:

电话:

传真:

鉴于甲方作品为自创歌曲或拥有其版权及相关邻接权(作品具体名称见附件《作品登记表》)。

鉴于乙方具有版权保护职能,接受委托后具有版权认证,版权保护,版权代理等相关权限。

基于上述方面,为使甲方作品得到相应的版权保护和维权措施以及作品更好的发展、传播。甲方决定将作品交由乙方进行版权认证和代理,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1。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需将认证作品相关资料如:歌词,曲谱,歌曲mp3,作者资料等上传至乙方指定合作网站:并授权原创天下将甲方歌曲在本站进行展示、播放、推广。

(2)甲方需支付乙方每首30元版权登记认证费,在资料上传后的三日内银行汇款至:户名:上海市文化艺术知识产权服务中心

开户行:022553—工行静安寺支行

帐号:1001255309214443206

或邮局汇款:收款人:上海市文化艺术知识产权服务中心

地址:上海市延安西路238号106室

(3)甲方在得到版权登记认证证书日起,如发现有他人侵权现象,可向乙方举报。乙方将在5个工作日内取证,并提供律师协助维权。

(4)甲方同意将其作品授权乙方代理其作品与第三方进行商业合作。所得利润扣除营业税后,70%归甲方所有,30%归乙方所有。所得税由各自承担。

(5)甲方保证享有授权乙方委托的权利,并无以相同的方式授权于其他管理部门。

(6)甲方可以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向乙方提出要求,进行论证提出解决方案,或者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

(7)甲方保证拥有上述授予乙方的权利。如因上述权利的行使侵犯他人权益,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2、乙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需在甲方版权费到帐起30个工作日,完成对甲方音乐作品的登记认证工作,并将登记认证证书邮寄给甲方保存。

(2)乙方需负责对甲方登记认证作品进行推广及宣传。

(3)乙方同意甲方授权,为乙方代理其作品与第三方进行商业合作。所得利润扣除营业税后,70%归甲方所有,30%归乙方所有。所得税由各自承担。

(4)乙方在实施本协议的`过程中,应尊重甲方享有的参与权、知情权,同时甲方可向乙方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意见。

(5)乙方为了有效保护甲方授权的权利,有权聘请律师代替甲方向侵权者提起诉讼。如何诉讼及诉讼成本等,根据实际情况与甲方共同商议决定。

(6)乙方受托甲方授权的权利带来的收益(含诉讼收益),按实际收益扣除10%服务费后,及时支付给甲方。(税收各自承担)

(7)乙方根据《著作权法》规定使甲方授权的权利得到尽可能有效的保护。

3、所得利润支付方式:

(1)乙方在每次实际收到款项后十个工作日之内,将应付甲方金额按甲方指定付款方式付给甲方。

(2)甲乙双方按《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税收。

4、本合同有效期为5年,至期满前60天甲方未提出书面异议的,本合同自动延续5年,之后照此办理。

5、甲方有权通过终止本合同收回授权乙方代理的权利,但应书面通知,在通知前签订的合同仍然有效,直至履行完毕止。

6、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7、本合同变更及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约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各执一份。

9、本合同视同授权委托书。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音乐作品版权登记认证协议 篇10

合同编号: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职务: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电子邮箱:

地址:

委托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职务: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电子邮箱:

地址:

委托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鉴于:

1.甲方是专业从事互联网内容服务宽频服务无线增值服务和2G/3G/4G内容服务的专业公司。现与中国大陆电信运营商合作为运营商用户提供增值电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短信彩信IVRWAP彩铃/炫铃明星语音音乐视频手机图片手机流媒体等)。

2.乙方是音乐制品(包括但不限于词曲版权表演者权等)、明星图片、明星语音等(以下简称“授权内容”)的权利所有者或权利代理人,乙方拟授权甲方在互联网服务增值电信服务SKYPE铃音等领域中按本协议约定使用乙方之音乐制品、音乐视频、明星图片、明星语音等(由此产生的互联网产品及增值电信产品等,简称“合作产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上述合作事宜等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1.合作内容

1.1双方将在互联网服务及增值电信服务领域进行合作。

1.2乙方向甲方提供拥有百分百版权或具有合法许可使用权的内容资源,供甲方制作成合作产品,具体的内容资源以附件约定为准。

2.甲方的权利义务

2.1甲方将利用乙方提供的内容资源制作合作产品。

2.2甲方负责互联网及无线信道的畅通,并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与维护。

2.3甲方全面负责与电信运营商商谈接入电信运营商平台的商务事宜和技术接入事宜,因此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2.4甲方将合作产品利用自己的下载平台、甲方合作伙伴的推广平台、合作电信运营商平台等供用户浏览下载。

2.5甲方负责通过各种渠道对合作产品进行推广,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方式:

2.5.1通过互联网WAPIVR等方式将合作产品提供予用户试听;

2.5.2通过互联网为用户提供歌曲的在线卡拉OK应用;

2.5.3通过平面媒体电视媒体广播媒体手机终端等途径或载体进行推广;

2.5.4通过FLASHMV等形式进行推广;

2.5.5通过CDDVD卡带等载体,以在专辑封底印刷或夹带宣传单页等方式宣传双方合作业务;

2.5.6使用乙方艺人的肖像图片及相关资料制作宣传页体验卡等宣传品,以各种途径进行发放。

2.6乙方授权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授权内容通过改编等方式制作成个性手机铃声、个性彩铃等合作产品。

2.7甲方负责就合作产品所产生的信息费收益与电信运营商进行结算,并按本协议第4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收益分成。

2.8甲方负责就合作产品为用户提供客户服务,处理相应的客户咨询和投诉。

3.乙方的权利义务

3.1乙方应按本协议约定或甲方要求为甲方提供内容资源,并按甲方要求为甲方及其各关联公司就授权内容分别出具授权证明。

3.2本协议期间如乙方增加任何新签约艺人,或签约艺人有任何新专辑或新增内容/歌曲,乙方可将新签约艺人的歌曲/内容,新专辑及新增内容/歌曲授权予甲方使用,并出具相应的授权证明。

3.3乙方负责在其签约艺人发布新专辑的CDDVD卡带等载体中,以在专辑封底印刷或夹带宣传单页等方式宣传双方合作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双方合作产品代码歌迷俱乐部专用代码和指令IVR号码及其它相关合作业务)。

3.4乙方保证对向甲方提供的内容资源拥有全部版权或已获得权利人或权利人代理人的合法授权,并保证该内容资源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也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可以授权甲方用于本协议项下合作业务。如乙方所提供的内容资源导致任何法律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并应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损失。

3.5若乙方提供的内容资源的使用期与本协议有效期存在冲突,以内容资源的使用期为准。其到期前一个月内乙方将向甲方出具书面的《下线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后如无异议,须按照《下线通知》约定的时间将内容资源下线。

3.6授权人、演唱者、词曲作者、之间的纠纷,甲方不负责。

4.合作分成与结算方式

4.1甲乙双方将对本协议项下合作产品产生的纯收益进行分成,纯收益指用户使用合作产品产生的全部信息费收入扣除电信运营商呆、坏账、代收手续费或信息费分成通讯成本后乘以实际结算比例所得到的收益(各项成本费用及实际结算比例根据电信运营商每月实际执行政策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4.2甲乙双方的分成比例为 %: %,即甲方占纯收益的 %,乙方占纯收益的 %。

4.3结算:甲乙双方将按月结算,甲方每月28日将上月结算对账单提供乙方确认无误后,将乙方税前应得款项支付到乙方指定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

户 名:

账 号:

4.4若由于电信运营商未按时与甲方结算而导致甲方与乙方的结算延误时,甲方出具相应证明文件后,其迟延支付行为将不被视为违约,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办法。

4.5如电信运营商有关资费标准变动,甲乙双方应按照电信运营商颁布的相应规定以书面形式重新确认上述甲乙双方的纯收益分成方式。

5.税务

5.1甲乙双方应按中国法律之规定,各自缴纳与自身经营有关之任何税款。

5.2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付款方需为收款方代扣代缴相关税款,付款方将在应向对方支付的款项中直接扣除相应税款。

6.声明与保证

6.1甲乙双方互相向对方声明陈述和保证如下:

6.1.1其是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

6.1.2其有资质从事本协议项下之合作,而该合作符合其经营范围之规定;

6.1.3其授权代表已获得充分授权可代表其签署本协议;

6.1.4其有能力履行其于本协议项下之义务;并且该等履行义务的行为不违反任何对其有约束力的适用法律的限制,也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之合法权益。

6.2任何一方违反了上述声明陈述和保证即被视为违反了本协议的约定,应按本协议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7.保密条款

7.1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有关法律法规政府部门授权雇员除外)泄露本协议的条款的任何内容以及本协议的签订及履行情况,以及通过签订和履行本协议而获知的对方及对方关联公司的任何信息。

7.2本协议有效期内及终止后 年内,本保密条款仍具有法律效力。

8.违约责任

8.1任何一方直接或间接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不承担或不及时充分地承担本协议项下其应承担的义务即构成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以书面通知要求违约方纠正其违约行为并采取充分有效及时的措施消除违约后果,并赔偿守约方因违约方之违约行为而遭受的损失。若违约方在收到守约方关于其违约行为的上述通知后 日内未纠正其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的方式单方提前终止本协议,并追究违约方之违约责任。

8.2在违约事实发生以后,经守约方的合理及客观的判断,该等违约事实已造成守约方履行本协议项下其相应的义务已不可能或不公平,则守约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提前终止本协议,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违约方之违约行为而遭致的损失。

9.不可抗力

9.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9.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9.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9.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10.协议期限与终止

10.1本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签字盖章日期不一致的,按后签字盖章日期为生效日期。本协议有效期为 年,协议期满前 日内,甲乙双方将就本协议续签或变更事宜进行协商。

10.2本协议的提前终止不应影响甲乙双方于本协议提前终止日之前根据本协议已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11.争议解决与适用法律

11.1如甲乙双方因本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选择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①甲方;②乙方;③其他 )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2任何本合同有关事宜的联系,包括但不限于发出通知提供资料,均应按照本合同所列下述通讯信息以上门快递传真或电邮方式送达,除非一方书面通知对方变更通讯信息。以上门方式送达的,在对方签收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或电邮方式送达的,在传真或电邮进入指定的特定系统时视为送达;以快递方式送达的(快递公司应为合法注册公司,快递进程可通过网络或电话进行查询),在快递发出后第五日视为送达。

甲方指定人员姓名: 乙方指定人员姓名: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传真: 传真: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通讯信息的,应书面通知对方。变更后的联系信息自到达被通知方次日起生效。

11.3本合同双方应遵守中国法律法规之规定,照章纳税。本合同约定的应支付给甲方的报酬均为税前报酬,甲方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乙方按照法律规定代扣代缴。

11.4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12.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3.合同的效力

13.1本协议的任何一方未能及时行使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不应被视为放弃该权利,也不影响该方在将来行使该权利。

13.2如果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或违反任何适用的法律,则该条款被视为删除。但本协议的其余条款在不影响协议目的的情况下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13.3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13.4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音乐作品版权登记认证协议 篇11

甲方:

注册登记号: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注册登记号: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适用于本合同的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甲方决定采用乙方设计的系列包装设计作品,双方经协商,就有关事项达成以下条款,签订本合同,并愿意共同遵守:

第一条转让的作品

转让的设计作品内容:。

第二条、报酬及付款方式

1、总转让费用(包括知识产权)为人民币_____元(人民币大写:元整)。

2、乙方将所有设计制作正式稿以电子文档的形式给甲方,甲方即在接收到电子版设计稿的一次性支付乙方设计费。

第三条、知识产权约定

1、对已付清设计费之稿件,甲方依法享有该设计稿件的版权等知识产权、使用权和修改权,乙方不得泄露相关图文资料,但乙方保留署名权及用于参展、评选的权利。

2、对未付清设计费或未被采用之稿,按照《国家知识产权法》,乙方依法享有版权,并有权作处理和支配。

第四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第五条、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

本协议的成立、效力、解释、履行、签署、修订和终止以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法律。

因本协议引起或者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以协商方式解决。协商应在一方向另一方送达关于协商的书面要求后立即开始;如果十日内双方未能通过协商解除争议,的则双方同意按照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并可在任何有管辖权的法院或其他有权机构强制执行。除非仲裁裁决有不同规定,败诉方应支付双方因仲裁所发生的一切法律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

诉讼或仲裁进行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的部分外,本协议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各方应继续履行。

每一方同意使用本协议通知与送达条款送达与仲裁或强制执行仲裁裁决有关的传票、通知或其他文件。本协议通知与送达条款中得任何规定均不应影响一方以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送达上述传票、通知或其他文件的权利。

本协议全部或部分无效的,本条依然有效。

第六条、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合同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甲方授权代表签名:

乙方授权代表签名: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音乐作品版权登记认证协议 篇12

乙方:_________

一直以来,_________坚持原创文学发展的规范化、市场化。并致力于为原创作者提供良好的创作、刊发环境,提供应得的经济利益,尊重、保护作者的相应权利。基于以上的认识,甲乙双方就作品《_________》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第一条甲方授予乙方拥有该作品在全世界范围通过互联网传播、刊载汉文版(包括简、繁字体)的专有权利;甲方授予乙方拥有该作品在全世界范围以电子、数字格式或软件等形式传播、销售汉文版(包括简、繁字体)的专有权利。甲方不得将上述权利在合同有效期内授予第三方。

第二条甲方保证拥有第一条授予乙方的权利。因上述权利的行使侵犯他人著作权的,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可以终止合同。

第三条甲方的上述作品含有侵犯他人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等人身权内容的,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可以终止合同。

第四条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许可第三方出版上述作品的非电子版的,须事先取得乙方的书面许可。相关事项见本合同第四章。

第五条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将上述作品刊载到其它网站,不得许可他人以任何方式通过网络传播该作品。

第六条在合同有效期间,甲方不得将上述作品的全部或一章、或将其内容稍加修改以原名称或更换名称授予第三者以互联网方式另行出版。甲方若违反本规定,将适当赔偿乙方经济损失。乙方可以终止合同。

第七条甲方应保证作品的情节、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八条甲方应积极完成作品的创作,并保证作品的质量。

第二章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乙方拥有对于作品的第一章第一条所述权利,并可以向第三方授予转载权。其他网络媒体如需刊登该作品,需经乙方授权。

第二条乙方可以通过行使权利获得经济利益,同时拥有因宣传、推广、学术等行为而无偿通过互联网、电子、软件等形式传播该作品的权利。

第三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拥有对作品的优先非电子版出版权。

第四条乙方拥有对作品的改编权,改编后的版权由甲乙双方共同拥有。

第五条乙方保证充分尊重作者署名权、作品修改权和作品完整性权。乙方因正当理由,对上述作品作适当修改或增删序言、后记和评论等内容,应征得甲方同意。

第六条乙方应对作品积极宣传,积极为甲方联系非电子版的出版、包括报刊、杂志、实体书等。

第七条乙方可以通过在乙方网站刊载该作品的方式、发行电子书的方式以及其他方式获取经济利益,并依据具体方式向甲方支付报酬。相关事项见本合同第三章。

第三章甲方的收益

第一条作品在乙方网站刊载,按乙方现行《作品稿酬说明》的标准支付稿酬。

第二条乙方对作品发行电子书,甲方获得销售额的40%作为报酬。

第三条乙方对作品采用其他方式获利,甲方收益由双方协商。

第四条作品稿酬支付时间、方式以乙方现行《_________》为准。

第五条乙方向甲方提供查询作品收益情况的网址或其他方式。

第六条乙方现行《_________》在乙方网站(_________)公示。

第四章作品的非电子版出版

第一条合同期间,作品的非电子版出版一年内,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行使第二章第一条所述权利;已经在互联网刊登的章、已经发行的电子书或采用其他方式发行的章不予撤销。

第二条合同期间,作品的非电子版出版一年后,乙方可自由行使本合同所述权利。

第五章其他规定

第一条甲乙双方同意对在合作过程中获得或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及其它技术和经营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并不得利用该商业秘密和信息谋取不当利益。因为对方的行为,使另一方遭受名誉或者利益方面的损失,则受损失一方可以视损失的情况保留对对方的处罚程度,并有权利追究所带来的损失。

第二条法律规定的不可抗拒原因外,一方未遵守本合同条规的,另一方通知对方,本着友好协商的精神解决,协调未果后有权中断合同,并得到应有赔偿。

第三条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将争议提交_________仲裁机构仲裁(或向_________司法机构提起诉讼。)

第四条合同的变更、续签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五条除上述规定外,合同的终止须由双方同意。

第六条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七条本协议的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合同签署之日起。到期后_________个月内如果双方都没有异议,则本协议的有效期自动向后顺延_________年,直至有异议为止。

第八条以上条款为双方共同达成之协议,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议,本协议的解释权在乙方。

第九条本合约壹式贰份、拥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各执壹份为凭。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音乐作品版权登记认证协议 篇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共同受益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音乐作品授权使用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授权内容

1.授权使用方式

(1)甲方同意就所拥有之多媒体录音著作,非专属授权给乙方将本著作重制为数位声音档案(甲方授权第三方的条件不得低于乙方),并提供电信增值服务予电话用户使用。

(2)甲方授权乙方通过其门户网站向用户提供第一条第一款第一项所述移动增值业务的试听,订制服务及在乙方拥有经营权的网站上提供在线音乐的视听、订制服务;在线点播播放背景音乐,铃声图片下载等各类互联网增值服务;同时甲方同意乙方在其网站上使用甲方的图片提供图片下载业务;

(3)乙方在与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乙方可以与电信运营商合作销售或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授权第三方在彩铃等移动增值业务中使用本协议约定之录音制品,该第三方亦应受与乙方相同的权利限制。

2.授权使用范围

(1)甲方授权乙方使用音乐作品的区域为中国大陆地区。

(2)甲方授权乙方在移动增值业务上使用甲方提供的歌曲产品。

3.授权使用曲目

(1)甲方授权乙方使用的音乐作为甲方原创歌曲。具体作品目录,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作为本协议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合约有效期内甲方新出专辑或新制作的其他音乐著作,根据双方协商不定期的以协议附件形式增补授权歌单提供给乙方。

第二条费用支付

1.支付标准

乙方每月应支付甲方版权音乐作品使用费=全部授权音乐作品当月使用次数乘以单价乘以(1-运营商代收手续费比例)乘以(1-营业税税率)乘以甲方分成比例。

2.分成比例为:甲方为%,乙方为%

第三条费用核查及付款方式

1.结算与报表提供:采取按月结算方式,当月结算的费用发生期为月_____日起至月的最后一天。乙方应于每月日之前提供报表(以电信运营商提供的结算单为依据)。乙方提供的报表应就个别录音制品详列“歌曲名称、歌手、下载单价、使用次数、总收入、版税分成”等内容。如因移动运营商的原因未及时与乙方结算,乙方不被视为违约。

2.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销售情况资料进行核查。如经核查发现乙方有提供虚假结算数据、资料行为,则甲方可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四条保证条款

1.甲方保证:

(1)自身拥有授权乙方按本协议第一条使用音乐作品的权利,包括词曲的著作权及演唱、演奏、录音的邻接权。如乙方合理、如约使用音乐作品而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引起纠纷的,甲方应负责解决,如致乙方受到损害,甲方应负全部赔偿责任。

(2)为履行本协议之所需,应乙方要求,甲方应为之出具音乐作品授权使用书等证明文件。

(3)甲方保证和乙方共同为授权合作的个性化回铃音产品的市场宣传推广做出努力,授权乙方可以在乙方的个性化回铃音产品宣传推广活动中使用所授权音乐作品及所授权音乐作品演唱歌手的形象图片、声音等。

2.乙方保证:

(1)按本协议之约定方式、内容及范围等使用授权音乐作品。

(2)按约定支付授权使用费。

(3)乙方不得以重新编辑、录制或影音重制成其它形式的产品,用于公开播送、公开演出和出版发行。

第五条商业保密条款

1.对涉及双方任意方尚未向第三方公开的数据和信息,如双方共同认为有保密需要的,双方需保守秘密。任何一方对因签署或履行本协议而接触或了解到的对方未公开的数据和信息,亦需保守秘密,非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人透露有关数据和信息。

2.协议终止后,双方仍然应有遵守上述保密条款的义务。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由于一方违约或者过错造成本协议无法履行或者履行不完全,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另一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并要求过错方/违约方赔偿相应损失。

2.由于移动运营商的网关造成信息延时、未成功发送等问题,从而导致消费者理解错误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第七条补充与变更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选择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协议终止

(1)其中一方可提前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此协议。

(2)如任何一方违反以上条约,另一方有权根据本协议规定,提早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此协议。

第十条协议期限

本协议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计算有效期_____年。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补充协方方式延长协议期限。

第十一条生效条件

1.本协议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协议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2.本协议—式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音乐作品版权登记认证协议 篇14

委托人:(甲方)词曲著作权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邮编:

手机: e-mail:

报酬支付银行及账号:

受托人:(乙方)上海市文化艺术知识产权服务中心

地址:上海市延安西路238号106室 邮编:XX40

电话:021-62481351 021-62483323-106

传真:021-62481351

鉴于甲方作品为自创歌曲或拥有其版权及相关邻接权(作品具体名称见附件《作品登记表》).

鉴于乙方具有版权保护职能,接受委托后具有版权认证,版权保护,版权代理等相关权限.

基于上述方面,为使甲方作品得到相应的版权保护和维权措施以及作品更好的发展、传播。甲方决定将作品交由乙方进行版权认证和代理,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1.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需将认证作品相关资料如:歌词,曲谱,歌曲mp3,作者资料等上传至乙方指定合作网站:。并授权原创天下将甲方歌曲在本站进行展示、播放、推广。

(2)甲方需支付乙方每首30元版权登记认证费,在资料上传后的三日内银行汇款至 :户 名:上海市文化艺术知识产权服务中心

开户行:022553-工行静安寺支行

帐 号:1001255309214443206

或邮局汇款:收款人:上海市文化艺术知识产权服务中心

地 址:上海市延安西路238号106室

(3)甲方在得到版权登记认证证书日起,如发现有他人侵权现象,可向乙方举报。乙方将在5个工作日内取证,并提供律师协助维权。

(4)甲方同意将其作品授权乙方代理其作品与第三方进行商业合作。所得利润扣除营业税后,70%归甲方所有,30%归乙方所有。所得税由各自承担。

(5)甲方保证享有授权乙方委托的权利,并无以相同的方式授权于其他管理部门。

(6)甲方可以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向乙方提出要求,进行论证提出解决方案,或者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

(7)甲方保证拥有上述授予乙方的权利。如因上述权利的行使侵犯他人权益,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2.乙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需在甲方版权费到帐起30个工作日,完成对甲方音乐作品的登记认证工作,并将登记认证证书邮寄给甲方保存。

(2)乙方需负责对甲方登记认证作品进行推广及宣传。

(3)乙方同意甲方授权,为乙方代理其作品与第三方进行商业合作。所得利润扣除营业税后,70%归甲方所有,30%归乙方所有。所得税由各自承担。

(4)乙方在实施本协议的过程中,应尊重甲方享有的参与权、知情权,同时甲方可向乙方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意见。

(5)乙方为了有效保护甲方授权的权利,有权聘请律师代替甲方向侵权者提起诉讼。如何诉讼及诉讼成本等,根据实际情况与甲方共同商议决定。

(6)乙方受托甲方授权的权利带来的收益(含诉讼收益),按实际收益扣除 10 % 服务费后,及时支付给甲方。(税收各自承担)

(7)乙方根据《著作权法》规定使甲方授权的权利得到尽可能有效的保护。

3.所得利润支付方式:

(1)乙方在每次实际收到款项后十个工作日之内,将应付甲方金额按甲方指定付款方式付给甲方。

(2)甲乙双方按《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税收。

4.本合同有效期为5年,至期满前60天甲方未提出书面异议的,本合同自动延续5年,之后照此办理。

5.甲方有权通过终止本合同收回授权乙方代理的权利,但应书面通知,在通知前签订的合同仍然有效,直至履行完毕止。

6.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7.本合同变更及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约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各执一份。

9.本合同视同授权委托书。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签字日期: 200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200 年 月 日

音乐作品版权登记认证协议 篇1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是由国家版权局授权的以集体管理的方式代表音乐著作权人(“著作权人”)行使权利的非营利性组织,负责向音乐作品的使用者收取许可使用费并分配转付给音乐作品的著作权人;

鉴于,乙方是一家提供手机铃声服务的公司,现与电信运营商(包括中国XX、中国XX和中国XX等)合作为手机用户(“用户”)提供手机铃声服务,希望被许可使用甲方管理的音乐作品(“许可使用”)用于上述服务; 鉴于此,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许可乙方使用甲方管理的音乐作品提供手机铃声服务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定义解释

1.音乐作品,是指:

(1)甲方会员的音乐作品;

(2)甲方代表海外同类协会管理的音乐作品;

(3)国家授权甲方管理的音乐作品。

2.乙方使用音乐作品方式,是指:乙方通过其网站(网址_________________),以向中国XX用户提供手机铃声的方式使用上述音乐作品。

3.音乐著作权,是指由甲方代为管理和行使的著作权人就其音乐作品所享有的著作权。邻接权的使用许可,不在本协议规定之列,乙方应通过合法之方式另行解决。

4.手机铃声销售情况资料是指电信运营商(包括中国XX、中国XX和中国XX等)向乙方提供的手机铃声收入清单(包括但不限于曲目、单次收费标准、单曲次数占总次数的比例及相应收入等)。

第二条 授权

1.授权内容:甲方许可乙方按本协议

第一条

第二款所约定的使用方式使用甲方管理的音乐作品。

2.授权曲目:共计_________首。

3.授权限制:

(1)乙方使用音乐作品制作手机铃声时,不得擅自对音乐作品进行修改,以确保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2)乙方所得授权,仅限于本协议项下授权内容之规定,并不得将此授权向任何

第三方发放分许可或转授权。

第三条 保证条款

1.甲方保证:

(1)自身拥有许可乙方按本协议

第一条

第二款所约定的使用方式使用甲方管理的音乐作品的权利,如乙方合理、如约使用甲方管理的音乐作品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甲方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2)在乙方提供记载曲目名称及词、曲作者的曲目单后,协助确认曲目单记载的曲目名称及词、曲作者,并在15个工作日内回复乙方,但并不因此承担最终作为协议附件的乙方使用音乐作品的曲目单失实的有关责任。

(3)在乙方结算音乐著作权许可使用费后,按照乙方提供的准确记载曲目名称及词、曲作者的曲目单,及时向音乐作品著作权所有人分配转付。如因甲方的过错造成未及时分配或分配有误,其后果与相关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如因此引发诉讼等严重法律后果,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2.乙方保证:

(1)向甲方提供准确记载曲目名称及词、曲作者的曲目单。如因乙方不能向甲方提供该曲目单或提供不准确,以致甲方授权有误、不能及时分配或分配有误,从而使乙方与权利人发生权益纠纷时,乙方可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与著作权人协商解决,但其后果与相关法律责任不应由甲方承担,如因此引发诉讼等严重法律后果,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如因乙方不能向甲方提供该曲目单或提供不准确,以致甲方授权有误、不能及时分配或分配有误,从而使甲方的权益受到侵害,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有关损失。

(2)按本协议

第四条的约定向甲方支付许可使用费。乙方如未提前书面通知并征得甲方同意而不按时交纳该费用不超过____日,除按本协议约定继续履行义务外,还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金额为当期未付许可使用费总额的30%。乙方如未提前书面通知并征得甲方同意而不按时交纳该费用超过____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继续履行给付义务并支付当期未付许可使用费总额三倍的违约金。

(3)按本协议约定的使用方式、支付方式、使用期限等条款履行本协议。如在本协议期内增加或调换使用曲目,乙方应提前将相应曲目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就增加的曲目与甲方签订补充协议或就调换的曲目得到甲方许可后再使用。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其擅自增加或调换的曲目的使用直至解除本协议,并按每首歌_________元的费用追究擅自增加或调换曲目的违约责任。

3.双方互为保证,不向任何

第三方泄露本协议的内容。

第四条 著作权使用费的支付

1.支付标准与金额

(1)使用甲方管理的音乐作品通过互联网供公众为手机铃声,甲方收取的著作权许可使用费为收费的20%,每首歌曲每次的著作权许可使用费经计算低于人民币_________元时,应按人民币_________元支付。预付保障金数额为:使用歌曲在______首以内的每______首歌曲_________元人民币;使用歌曲在______首以内的每______首歌曲_________元人民币;使用歌曲在______首以内的每______首歌曲_________元人民币;使用歌曲在______首以上的每______首歌曲_________元人民币。每一计数单位内不足______首的,按______首计数。

(2)乙方提供手机铃声服务共使用甲方管理的音乐作品______首,共计应支付预付保障金人民币_________元。乙方如在本协议期内增加使用曲目,应以使用歌曲的总量重新计算应支付的预付保障金数额,并及时支付扣除原预付保障金后的不足部分。乙方支付的预付保障金至少分_____次以应结算的`部分或全部音乐著作权许可使用费金额冲抵,但是每次冲抵的金额不得超过_________元。如本协议自动续展,乙方应在续展后____日内,按续展时使用歌曲的总量计算并支付预付保障金。如协议续展时上一个有效期内的预付保障金未冲抵完毕,协议续展后可继续冲抵。如协议不再续展而上一个有效期内的预付保障金未冲抵完毕,未冲抵完毕的预付保障金不予退还。如在履行期间出现协议解除条款约定的情形而由甲方解除本协议,其时尚未冲抵完毕的预付保障金不予退还。

(3)乙方根据电信运营商(包括中国XX、中国XX和中国XX等)提供的或自身提供经甲方确认的手机铃声销售情况资料与甲方结算著作权许可使用费时,应按以下公式计算:应交著作权许可使用费提供手机铃声单次收费表准版15;20%(此值的最低保障为0.20元人民币)215;铃声次数总量-当期冲抵的预付保障金(预付保障金冲抵完毕后,此值为0)

2.支付时间

(1)乙方在本协议签订时,应将预付保障金人民币_________元预付到甲方账户。

(2)协议生效后的每月____日之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手机铃声销售情况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曲目、每首歌曲使用次数、单次收费标准及相应收入等),并按照资料上显示的计数和上述支付公式向甲方结算著作权许可使用费。

3.支付方式

(1)乙方以支票或银行转账之形式向甲方支付许可使用费并由甲方转付音乐作品著作权所有人。

(2)甲方的银行资料如下:开户行:_________;户名:_________;账号:_________。

第五条 费用核查

1.甲方有权自已或委托

第三方对乙方提供的手机铃声销售情况资料进行核查(包括必要时在乙方服务器上安装计数装置),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必要的方便条件。

2.双方约定,以乙方网站发送出的计数为基础,扣除乙方与电信运营商的计数的合理误差比例,经甲方确认后进行结算,在不影响乙方向甲方抄报电信运营商(包括中国XX、中国XX和中国XX等)提供的手机铃声收入清单情况下,以便甲方进行上述核查。

3.上述核查适用以下公式:应交著作权许可使用费电信运营商向乙方结算的短信服务收入247;80%215;乙方提供手机铃声服务收入在其所有短信服务收入中所占比例215;20%-当期冲抵的预付保障金(预付保障金冲抵完毕后,此值为0)

4.双方约定,适用上述核查公式所计算出的著作权许可使用费数额与适用本协议

第四条第1款第

(3)项的公式所计算出的著作权许可使用费数额相比,误差率若不超过5%,均属合理范畴。

5.如果核查结果与乙方提供的结算资料相符,核查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协议期限与解除

1.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在本协议期满前____日内,双方未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变更或终止本协议,则本协议自动续展________年,之后亦可照此办理。

2.双方约定,乙方提供手机铃声服务所得收益占其所有短信服务项目所得收益的比例不低于30%,在协议履行期间,上述比例低于30%的,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协议。

3.如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甲方在乙方服务器上安装计数装置等合理核查要求,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协议。

4.如经核查发现乙方提供虚假结算数据及相应收入,经甲方通知指出后改正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补齐应付著作权许可使用费,还须支付应补齐费用的三倍的违约赔偿金,并承担核查费用。如乙方拒不提供或提供虚假结算数据及相应收入,经甲方通知指出后仍无实际改正行为的,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协议,乙方除应向甲方补齐应付著作权许可使用费,仍须支付应补齐费用三倍的违约赔偿金,并承担核查费用。

5.如乙方故意提供虚假结算数据及相应收入,经甲方查证属实的,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协议,乙方除应向甲方补齐应付著作权许可使用费,仍须支付应补齐费用三倍的违约赔偿金,并承担核查费用。

6.任何一方可在协议解除条款约定的情形出现之时,通过向另一方发出一份书面通知的.方式立即解除本协议。

7.本协议的提前解除不应影响双方于本协议提前解除之日以前根据本协议已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争议解决与适用法律

1.如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八条 其他条款

1.本协议对每一方的继承人和受让人均有约束力。

2.本协议任何一方未能及时行使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不应被视为放弃该权利,也不影响该方在将来行使该权利。

3.如果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或违反任何适用的法律,则该条款被视为删除。但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具有约束力。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与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5.协议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可就有关变更事宜签订补充协议,并具有与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音乐作品版权登记认证协议 篇16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______________商标注册申请事宜,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代理期间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特此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按照乙方要求,提供申请商标所需的详细资料,包括:申请人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商标的图样(个商标十一张、如需指定保护色彩,提供彩色图样10张)、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并在《商标代理委托书》上加盖公司章。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单λ代码/身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支付乙方申请所需费用:

1、检索费:__________¥元(查询时已付并开据发票)2、注册费: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仟佰拾__________元整

(注:注册费包括申请官费、自申请至初审公告之前的代理费用)3、附加费用:指定商品超出10项,增加一项加收100元官费

□超出商品:共__________项,共加收:¥__________元

合计(大写):人民币仟佰拾__________元角整

三、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申请商标所需的详细资料及加盖公章的《商标代理委托书》,并确定上述费用到λ后,开始申请程序。

四、在商标申请过程中,如果出现:“官方申请意见”或者“驳回”等有时限要求的情况,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以电话及传真件为据)。若因乙方工作失误及时通知甲方而导致申请失效,乙方应退还甲方申请商标所支付乙方的代理费用。

五、甲方在期限内回复官方要求而造成申请失败时,乙方对此不负责任。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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