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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实习总结

发布时间:2022-11-13

[总结]律师实习个人总结精选。

一般来说,有付出就有收获。实习是对于学习成果或者相关课程进行实际操作的一种方式。书写【岗位】写实习范文是实习工作中十分重要的一件事情。优秀的实习范文是什么样子的?小编为此仔细地整理了以下内容《[总结]律师实习个人总结精选》,仅供您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悠悠岁月情,四载学法路。很欣慰,通过自身的努力,我顺利通过了司法考试。其中,让人倍感安慰的是,我第三卷考出了水平,取得一百二十五分的高分。

好汉都不提当年勇,何况我当年还不算勇。历史的篇章就翻到这里了。

由于种种原因,我迈入社会的第一步,便非常幸运的加入了广东天行健律师事务所这个大家庭。但这是我理性选择的结果。也就是说,成为律师是我的追求。而不是,如某部分人所宣传的那样——实在没办法了,就去做律师。法律是需要信仰的。毫无疑问,律师这个行业需要“仰望星空”的人。

有追求的人,总有一种感染人人的“魔力”,这是年轻人的朝气。主任们和老律师们,看着眼前的新人,几多欢喜几多愁。我就像一张白纸,可以塑造的空间极大。但这也是短板,因为在律师这个高要求高风险的行业里,白纸意味着经验缺乏,这不是好事。当然,成长是需要付出代价的。作为过来人,他们给我的建议是做个“务实的理想主义者”。

初来乍到,请多多关照。我是来实习的,为我提供实习平台的是天行健。因此,认识天行健,了解天行健,进而认同天行健,便成了实习阶段的第一堂课。我可以不知道,怎么做是最好的;但必须很清楚,哪些行为是禁止的。因此,学习天行健的规矩便是第一堂课的第一部分。文化是需要时间来积淀的,而知悉“天行健文化”的最好方式便是耳濡目染,同样需要时间。

天行健,君子自强不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在这样的办所理念的指引下,在指导律师和老律师“传帮带”的辅导下,我像初生的幼苗,无限渴望那甜美的甘露。实习的日子,就这样紧张而有序的进行着。感谢上帝,感谢师傅,感谢同事,感谢委托人,感谢对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感谢家人亲友,感谢书籍及互联网,因为你们身上的光辉,普照着我这颗正在成长的幼苗。植物是有趋光性的,人是有慧根的,在这些日子里,我不断学习甚至“偷师”,不断成长……还有什么能比成长更让人激动的呢?

律师办案需要三项基本的能力,一是查找资料的能力,二是法律关系的分析能力,三是口头表达及文字组织能力。科班出身的我,在法律技能的学习与领悟上,体现出应有的优势。而这和悟性有关,更与勤奋好学分不开。有时,听老律师一席话,真能胜读十年书。这是人生的感慨,是佛教的顿悟。不过,我觉得,顿悟其实是厚积薄发的结果,需要知识与阅历的长期累积。

总之,通过一年多的实习,我觉得自己基本具备独立执业的能力。

同时,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通过广东省律师协会组织的实习律师培训,我从优秀律师的身上体会到——山外有山,多出去见见高人,人就会变得谦虚起来。

学无止境。我希望自己执业以后,继续秉承天行健“自强不息,厚德载物”的执业理念,继续听从老律师做个“务实的理想主义者”的建议,将律师路越走越长,越走越宽。

申请执业在即,实习的往事历历在目,令我百感交集。对律师所,对同事的厚爱,我难以言表。你们都是“自信而不高傲,上进而不自满”的谦谦君子,遇上你们,是我这些日子最大的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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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总结: 律师实习个人总结基础版


古人曾说,力行而后知之真。实习对我们今后成功就业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写实习范文可以帮助我们回顾整个实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对我们今后的工作很有帮助。怎样才能写好一篇实习范文呢?急您所急,小编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推荐总结: 律师实习个人总结基础版”,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启发。

不觉间来xx律所实习已近两个月,两个月在杨律师、张律师、罗师的带领下看到很多、听到很多、感受很多也学到很多。以下我分两部分作实习结束的最后总结。

一、我将这两个月自己所做的作了一下归类:

1、书目

在这段时间共计阅读了十本书:《我的成功可以复制》和《世界因你不同》是我最喜欢的两本。特别是李开复先生的经历,在我遇到一些不开心的事情时对我是一种鼓励、宽慰,最快的从心情的低潮走出来,心胸放宽去接受那些不能改变的事;《律师行业发展指数》、《法庭内外》、《北京。律师事务所管理指引》、《办案全程实录》、《青年律师。上海青年律师成才之路》以及《远见》这几本书让我大致了解事务所的管理、律师行业的发展、办案的流程、注意事项以及青年律师们的奋斗经历,另外还包括一本消遣的书目《富人离婚的三十六个计策》,其实我很喜欢这本书。除此之外,杨律师还给我发了四五十篇文章,受益匪浅,在此不再一一赘述。

2、去的地方

在这段时间共计去了11个法院或法庭另外还有朝阳地税局、朝阳工商局、回龙观派出所、乌拉圭大使馆、昌平建委、翻译公司、妇联维权法律帮助中心、北大妇女法律帮助中心,共计19个地方。虽然去这些地方我只是跟随并不能独立办事,但是所见所闻对我也是一种启发,至少体验一下律师生活,培养做律师的初步感觉。我想如果我没有来岳成律所跟随三位律师实习,在北京四年求学也不曾想过去这些地方,去和这么多形形色色的人打交道。

3、看教学片

来实习能看电影是意外的。这个团队是专门办婚姻案件的,未经历婚姻的我其实对婚姻的理解很浅显,所以杨律师给我推荐了《过把瘾》、《我们俩的婚姻》、《新结婚时代》《中国式离婚》等电影,让我从中深入了解一下中国的婚姻状况。如果说以前我对婚姻的态度是期盼;如果说长远我对婚姻的态度是接受,但看完片子之后我对婚姻的态度开始迟疑、担心、慎重。杨律师说看完之后要思考一下怎么做好人家的儿媳妇?但事实上看完之后更不自信能做好这个身份,这样的想法有些消极,幸好这只是最初的看法,我同学曾预言说我和离婚打交道,实习完肯定就不想结婚了,还好我并没有严重到这种地步,我想随着时日的增长,阅历的增加会有更为深刻而不同的看法,这点还是有自信的。

了解了中国杨律师就推荐了一些外国婚姻影片,如《我是山姆》、《克莱默夫妇》、《四月的雪》、《廊桥遗梦》等等。

4、讲座

这期间共听过两次讲座,一次是吴晓芳法官主讲《婚姻家庭案件司法审判实践中的疑难问题》;另一次是北京律协青工委青年律师心里沙龙。这两次讲座收益颇丰,了解了婚姻案件在实践中的十几个难题,还解决了积压的心里问题。对于初入社会的我们来说对什么事都心存完美,但来岳成律所的一个多月看到听到的是真真切切的当事人的伤心事,这对我们的心灵是一种冲击,所以很多时候高兴不起来。听完心理讲座之后心情异常放松、宽阔。我觉得做律师不管看到什么听到什么,心里都该充满阳光的。

5、接待咨询

在这一个多月,随律师接待咨询人共16人,其中2件涉外的;2件继承的;1件起草协议的;其他为离婚或离婚后财产纠纷。接待咨询是实践中接触案件的第一步,也是接收案源的重要一步。其中的技能还是很多的,如何观察当事人,如何引导当事人说出案件的重点,如何谈判代理等等。虽然我只是跟随律师看和听,但亲身经历这些还是有不一样的感受。

6、开会讨论

一个团队是需要这种合作精神的,我觉得杨律师这个婚姻家庭团队非常的好,其中定期开会讨论案件这种方式就很好。在这期间共讨论了四个有难度的案件,包括张某案、王某案、巨某案还有一个涉及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案件。

二、实习总结:

理论的应用窘境在现实面前总是被展现得异常清晰和易于理解,也许站在法学理论学说的角度,我们无从去应然的总结法律实务和法学理论的间隔,但当我们在实务中以自我的真实水平去检验自我的想象水平时,我想,在此期间由理想与现实的阻隔与差距所形成的感悟和慨叹定必不可少,但我们需要的不仅仅是这些,比这些更重要的,也许可能是最重要的,我想应是理论经过实践的检验并经审慎思考后所对我们未来前进方向的指引与规划。下面是我在律师事务所实习的总结报告,对于实习感悟本身的叙述也许于我而言并不能代表我的真实水平,而关于制度和现实的理论思考我想才是我真正得到并将在以后的生活中指导我更为针对的学习和更为有效的钻研的绝佳动力。

一如我在实习的第一天在日志上写的那般:“法律如果不被适用,那么它将形同虚设”。而在我们特定的中国语境中法律的欠缺操作性和技术性的障碍总是对律师的业务水准提出了空前的挑战。按照私法自治的基本原则——“如果不被法律禁止即可实施”,在当今的公民社会中,我国的私法却又暗含着对公民社会的保障不充分和不周全。这也就在司法的实践中造成了律师和法官对法律的理解不一,而理解不一的结果既是对案件的不同认知,由认知的不一所对当事人权益的充分保障在此就生出了障碍,这种障碍有时在我们制定法律时就已显现,而显现的障碍并不能导致相关利益主体割舍自身的利益,而由司法的实践去检验障碍就成为必然。

例如,在我们所代理的一起“遗赠抚养协议”纠纷中,老太太和自己的养女签订了此协议,由养女负责自己生老病死的各种事情,而在其死后由养女继承自己的遗产,而老太太的亲身女却以遗赠抚养协议不能和本身具有赡养权的人签订为由提起诉讼。按照我国继承法的理论学说,遗赠抚养协议关系成立的相关主体应是本身没有抚养权和赡养权的双方,要是双方本身具有抚养赡养关系就不必签订此协议。因为子女本身就对父母富有赡养的义务,这种义务是法律所规定的,且这种义务的履行并没有相对应的“对价”予以对等。而在此案中,双方签署“遗赠抚养协议”既是属于私法的`范畴,且在法律上并没有禁止此种协议,到底是认可这种协议还是按照理论学说不予认可即成为本案的焦点。我们倾向于认可此种协议,考虑的原因是:老太太与本身享有赡养自己的养女签订此协议,一是并没有被法律所禁止,二是此种协议对于保障老太太的晚年生活有益无弊,三是此协议的内容与形式都没违反法律的规定。假设老太太的晚年生活没有一个人愿意赡养,而老太太又想享受细致周到的关怀,以此种协议去约束子女无疑是众多选择中最佳的。子女在没有尽到赡养义务时老太太可单方面接触协议,此种对于子女的约定约束是比法律的强制规定要好的多。当然我并不很是赞同将此种协议在社会推广,因为我们的生活中还有些老人自己本身并没有所谓的“财产”,或是自己的财产与子女的并没有明确的分割,二是让老人以财产的继承要求子女赡养自己于情理上老人做不来。我们在向法官举证说明时就是以上述的理由阐述,并详细说明了此种协议的在法治的精神下并没有被法律所禁止,私法自治的原则应是此案的最好见证。最后法官的判决是我们所期望看到的,更是我们所应看到的。私法的原则体现并不是仅仅停留在书面上更应以看得见的方式展现于现实社会。对于本案,本身并没有太多涉及律师和法官认知上问题,我想在此阐述的是,对于法律的理解和解释到底是基于什么又在贯彻着什么样的原则性。法律没有禁止的行为当事人践行了,理论学说的意见是不予认可,而不予认可的学说又与私法的基本原则相违背。两种利益主体的“解释”都是在向本身于己有利的方面解释,而我们到底以何种的理解和解释原则才可避免法律适用的尴尬。作为律师,我想,首先的基本价值尺度应是按照法律的精神和基本原则理解和解释,而不是仅仅站在自己当事人的角度分析。在法律的精神和基本原则与当事人的意愿相违背时还应坚守法律的精神和原则。世人说,律师仅仅是为当事人说话的,在为了当事人的利益时律师可以通过自身对法律的狭义理解违背法律却还是站在法律的原则下行事。而在我所经历的种种律师办案实践中,试图以我在学校中学到的理论和设想论证这种假设时却显得那般力不从心。中国的法治进程并没——也更不是很如——我们想象或是他们想象的那般脆弱。律师是一个法治社会应有的权益保障,按照西方法治国家的律师与人口数相比,我们的律师数量还远远低于法治国家的要求,但也正如我所言。我并不倾向于仅仅是以数量和西方法治国家相比,比这些更为深切的原由是我们的司法需要和他们不可相提并论。还因我们的司法本土资源和他们的制度基因有着天壤之别。世人那样去说律师的价值是以他们固有或是以他们所片面的了解信息得知的,而在实践中亲身接触了律师的生存景况后却是那般的思索万千。

首先,在中国本土做律师,律师有时真的不是在为了法律的精神和原则前去为当事人利益考虑,而考虑更多的却是关系和人情,这是中国化法治进程中特有的现象。一个案件的双方,一方的某某是局长,另一方的某某是另外一个局的局长,等案件到了法院的时候,这个案件即外化成了权利纷争的舞台,因为双方都会通过关系说话。这时展现彼此理由的事实即被权利所替代,而律师在此案中的角色定位我有时也在想,他们到底是在为了什么而为当事人利益作保障。说按法律,这个案件本身就没按法律办,说按关系,这个案件里面还是要暗含着法律的阴影的,因为法官在判决时总要找到相关的法律法规做铺垫。很有意思的是,即使这个案件完全是个十足的法律错案,在法官的判决中一般人也会认为这是个在法律上看来公正的判决,因为法官会在写判决时经过特殊化的处理试图为自己的法律错案找到相关的法律法规做支撑,而且这种法律法规的支撑在有些法律人看来也是正确的,因为法官是在适用现行的法律办案。我们无力去说此种法律法规有问题。当然,这样的案件总是很少的,也可能在我们实习的过程中一件也遇不到,而我想说的是这样的案件不是说少了我们就庆幸了,我们理应庆幸的是这样的案件在中国绝迹而不是仅仅说减少了。关于关系案或人情案对司法正义或是对司法公正的挑战自不言自明,而考虑到中国特定的语境,法治的追求目标总是和世人的理想目标相去甚远,连同律师的角色定位也遭诟病,我们就不得不思考,律师在办案的过程中理应以何种姿态树立自身的良好形象并让世人尊敬这个职业进而敬畏这个职业即成为一个值得探讨和思索的话题。

其次,中国的律师队伍普遍要比法官队伍整体法律技能高。这样高水准的律师在向低水准的法官阐释法律时难免会出现彼此的理解差异,又因为法官的“权利文化”作怪,律师往往在这一“博弈”处于不利的地位。因为,进入律师这个行业它的门槛水准高,原先的法官人员聘用制度都是内部考核,而让自己考自己并因此而得到晋升的制度他的弊端是显现的。而律师的行业准入度还是律师资格考试,而律师资格考试的试题难度和考核水平当然的要比法官的高许多。我们也当然不能以偏盖全的就说法官的水准低律师的水准高,而仅仅是说这个准入的尺度至少说明了他们的前期能力水准的不一。第二就是法官的工资待遇由国家负担,对于法官的社会保障要比律师好的多,某一职业的待遇和薪水好且还没有对此相配套的考核制度,那么此种职业人员业务水准的上升几率即会很少。律师是自谋生路,他们的生活保障完全是考他们自己的业务水平,而且自己的业务水准总是和自己的生活水准相挂钩,而在法院有的法官即使业务水准不强他还一样的可以过上有保障的生活,就因为他处在这个被行政所垄断的体系中可以享受到垄断多带来的利益。当律师和法官对于法律的理解和认知不一时,虽然律师为了自己当事人的利益可具理纷争,但此种纷争的结果有时在还没有开始纷争时就已注定。又因为律师和法官的之间一个是“权利文化”的替代者,一个仅仅是当事人利益的替代者,而这两替代者之间的利益纷争往往在处于平衡时更容易受到外在因素的影响。这个外在因素的影响有时竟是定性的,它可以使这个案件完全的倒向另一边。例如上述案件,假使另一方(老太太的亲身女)找到关系说服法院(在这个说服的体系中说服了法院一般都可以说服法官,除非这个法官故意和打招呼的领导闹矛盾不予照办),那么法官也可以将这个案件判决成,按照法律的基本原则和精神,“遗赠抚养协议”不能和本身享有赡养权的子女签订,所以此协议无效,为此法官即可以支持亲身女的诉讼。从而在这个“权利文化”的对诀中,没有权利身影的当事人天然的处于不利地位,既而承担于己不利的法律后果。

再者,律师对于案件胜诉决定权的掌握并不是如他们当初向当事人承诺的那般坚定。有的律师总是在接到案件后向当事人承诺,此案一定赢,要是赢不了我可以少受或是不受律师费。这样的承诺于当事人看来是大有好处,而最后真正的结果当当事人不愿看到时,律师与当事人关于承诺的纠纷就此生起。我认为,在当事人向律师阐述案件事实时,总是侥幸的假想或是因为对法律的不了解而认为,案件是他方有错,自己一点错也没有。而且当事人也总是倾向于只说自己对的地方,不说自己错的地方,这样建立起的事实当然的在律师看来是对自己的当事人有利的,而假使律师仅仅是以当事人陈述的事实定性案件。那么,案件到了法院审理时,由对方所阐释的另一种事实与自己掌握的自己当事人的事实不一时,由于本身对案件的了解不充分,败诉的几率大那是很有可能的,当败诉的结果已定局时原先的承诺在此即才成为导致律师与当事人纠纷生起的诱因。所以,我认为,在律师受理案件后哪怕自己深信当事人的陈述是正确的,也万不可给当事人做打赢官司的承诺,由于案件单方面的不全面性,到时出现了以外情况,那么这样的承诺就变成纠纷的诱因并进可能导致律师与当事人间的官司发生。

最后,也是对我学业上有触动并进可能指引我未来学业方向上的思考。伴随着中国加入wto后的经济全球化竞争。跨国的法律纠纷日益增多,例如上次欧盟对中国大陆提起的反倾销,美国对中国纺织品设置的特别限制措施。这样的纠纷我们国家的企业在应诉时大多是聘请当事国的律师,因为在中国的本土没有这样既懂西方法律诉讼又懂中国特定环境的律师。本身西方的律师费要远远高于我们,中国的企业也想聘请大陆的律师,可需求的尴尬是本身自己国家的法律职业教育并没有为此种的职业方向培养专门的人才。中国现今的法学教育一方面是学习法律之人过剩,一方面是法律的高精尖人才紧缺,而法学教育的盲目性和中国学生选择专业的盲目性共同导致了现今法律教育的落后性和法律学生就业的瓶颈障碍。我想,应该做和必须做的就是按照法律的职业规划培养法律人才,而不是仅仅按某一特定模式给学生灌输法律知识,让学生记得了什么也许很重要,但更重要的应是让他们以这样的知识找准自己的职业方向并把职业方向的定位与社会的紧缺人才结合起来,我们社会需要的不是学习法学之人,而是学习法学后所被塑造成的高精尖法律人才。这样的法学人才组成的律师队伍才是未来中国法治进程崛起和加快的最好保障和最佳依托。

三、实习感受

在这段时间我学到的实践知识在上面已经体现,我要说的是这个环境对我无形的熏陶。我觉得我是幸运的竟有机会来岳成律所跟随杨晓林律师学习,杨律师对我们认真、负责的态度让我颇为感动,也让我的同学们羡慕不已,他对我们毫无保留的教导让我看到他的真诚。同时还要感谢张其元律师耐心、悉心和真诚的教导。还有罗敏律师直率的性格,每天笑嘻嘻的给大家带来很多快乐。这里对我影响最深的是大家的开朗,我以前不知道每天遇见这么多不开心的人事,该怎样让自己开心起来,甚至曾经害怕听刑法课上老师讲的案例,因为她说的太活灵活现。现在接触的多了才知道用自己的努力借用“法律武器”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我们是在做好事,其实没有什么不开心的,所以我有豁然开朗的心境。

[总结借鉴] 实习律师个人回顾


耳闻不如目见,目见不如足践。实习是大家都会经历且难忘的事情,写实习范文可以对以往的工作实践进行回顾和分析,帮助我们开展接下来的工作。那么如何写一份实习范文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总结借鉴] 实习律师个人回顾”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光阴似箭,岁月如梭,不知不觉将近一年的实习生活已经结束。回首这一年,感触颇多,收获甚丰。在实习这段时间,我通过自己不懈的努力,以及指导律师和其他律师孜孜不倦的教诲和帮助,学会了许多,也成长了许多。在此,我要对给予我极大帮助的指导律师以及其他律师们,表示深深的感谢。

我的主要工作归为一点就是协助指导律师办理各类案件,并辅助地从事一些行政性事务。在实习中,我学会了律师在受理案件后的实际操作程序并且协助他们接待当事人;填写卷宗、对卷宗进行编码以及整理文书;撰写一些力所能及的法律文书,如起诉状、辩护词、代理词等,当然最后还要经过指导律师的修改;我还跟着律师一起到法律援助中心、工商局、派出所等部门调查取证。我最有体会的是参加了几起案件的旁听,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中。在庭审中,我细致地了解了庭审的各个环节,认真观摩了律师举证、辩论的全过程。刚到所里的几天,我对律师的工作有点陌生,幸好有指导律师的耐心教导,还有其他一些工作人员的帮助,我才能快速地学到了很多知识和技能。

我深知这些工作有利于锻炼我的综合能力,也是以后工作中必不可少的环节,于是我认真负责的对待每一件事,从不得过且过。有时还做一些相关的总结,比便日后巩固,努力将实习给我带来的益处最大化。因此,我在完成一般事务性工作的基础上,注重以下实习内容:

(一)整理卷宗,了解律师整个办案流程和司法程序。

整理卷宗,看似简单的工作,其实在你没做之前还是需要时间去熟悉和掌握的。比如装订次序排列就和办案流程紧密相关,也和相应的司法程序相对应。而且,整理卷宗就相当于在接触案例,通过书面材料可以看到各种类型案件的处理方式和相关法律的适用,无形之中多了很多学习的机会。因此,只要用心,整理卷宗也可以学到相当多的知识,如了解熟悉律师的办案流程及相应的司法程序,案件的处理及法律的适用,这对将来独立处理案件至关重要。我从未因为工作的繁杂而轻易放弃,相反我很是乐此不疲,并在其中学习到很多东西。

(二) 撰写法律文书,可以弥补理论知识上的不足,增强自己的综合分析能

力,熟悉法律法规的运用,且积累实践经验。我们在学校很少涉猎法律文书的相关知识,实习期间正好得到了充分的学习和锻炼,让我们基本掌握了最常见法律文书的写作和注意事项以及相关技巧。我先是根据需要模仿一些固定格式文书,例如委托书、答辩状等。而一份高质量的法律文书需要丰富的知识和经验,以及对相关法律知识的运用、配合才能成功。我明显感觉到自己知识的匮乏和经验的缺失,真正理解了学海无涯的深刻含义,这将促使我今后要更加努力学习和不断积累,早日做到厚积而薄发,实现各方面能力的综合提升。

(三)写作技能问题:

在律师所提供的各种法律服务中,书写法律文书是一项对律师的法律功底、逻辑思维、文字表达能力等均有较高要求的工作,是衡量律师法律专业素质的一个重要尺度。在我认为律师写作文书的技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第一,要充分领会当事人的意图和目的。在下笔之前首先应该占有资料和事实,注意加强与当事人的交流和沟通,不能自以为是,现实中发生的许多事情是不合常理和你无法预测的。当然也不能一味的依从当事人的意志和愿望,还要融入自己的见解和知识,发挥本人的聪明才智,用法律术语将当事人的意志和愿望完整的、甚至是创造性的表达出来。要是没有充分表达,或者错误表达了当事人意图和目的的法律文书,不论写的多么完美,也同样是南辕北辙,毫不可取,甚至还要给律师本人招惹麻烦。

第二,在书写格式上,要遵循法定或通行格式。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都颁布过关于法律文书格式的规范,律师在书写时一定要参照,特别是向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呈送的诉讼文书和正式的合同协议、遗嘱等一定注意遵循法定或通行的格式。切忌律师闭门造车,自创一套,否则不仅会带来程序上的麻烦,甚至导致你写的东西无效,成为废纸一堆。另外,在书写上要注意相应得要求,涂改之处一定要当事人摁印确认。第三,在文书内容上,一定要以法律为依据,以事实为准绳。律师在进行法律文书写作之前首先应该对可能涉及的法律规定进行确认;认真研究案件事实情况,对涉案的法律关系仔细分析和定性。在内容上努力做到准确、全面、深刻。尤其是在法律上要经得起推敲和考验。切忌事实表达错误、法律运用错误或有重大缺陷。同时要求主题明确,法律逻辑清晰,表达简练流畅。

对于这近一年的实习和工作,总结和归纳一下,我得出如下一些感想:

(一)理论知识是基础,实践经验是关键

在实习过程中,我深深感到自己所学知识的匮乏、眼高手低。通过实习发现自己的很多不足。我有时发现有些知识倒是掌握了,但是如何运用却不知从何着手,甚至束手无策,这就是实践经验重要性的体现,经验往往可以让你迅速找到案件的切入点,能提高办案效率。

(二)提高自身素质,适应社会发展需要

律师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和公平正义的法律工作者。为此,作为有志于从事律师行业的人,培养良好素质是极为重要的,这包括专业知识、执业形象和执业纪律、人格魅力等素质。同时,律师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必须与社会各行各业建立良好关系,这一方面是工作的需要,也是增加案源的途径之一。

(三)实习对加强和指导学习的作用

第一,我们在讨论某个案件的重要问题时应该广泛地查阅资料,弄清理论上在这一问题上有哪些主要观点,实践之中又倾向于哪种观点。这样不仅易于和他人的思路和想法接轨,丰富自己的思维,更可以做到有重点的学习理论界的重要观点,有重点的巩固所掌握的专业知识。

第二,我们应该虚心听取各种意见,应该多注意分析,想想该如何应对,这样对于在法庭上的辩论是很有帮助的,对于日后分析案情也是受益匪浅。 第三,注重锻炼培养自己的逻辑思维能力和灵活应变能力,对于一名好的法律职业者来说这些都是必不可少的。而且也要常写一些文章,以便锻炼自己的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更加有利于提高自身的法律思维能力。

除了上面谈到的,还有一点令我感触颇深,那就是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和当事人进行顺畅的沟通,也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一个基本问题。尤其是律师行业,需要跟各行各业、形形色色的人打交道,如何与人沟通,与人合作,是一名执业律师必备的技能。对于我这个刚刚入行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太多,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应继续充实自我,完善自我。

在这一年的实习过程中,基本上我所接触的案件都是诉讼案件,因此收获最多的也要算是诉讼的技巧与经验了。对于我这样一名初来乍道的新人在实习的初期,指导律师并不敢让我过多地参与案件的过程,而是让我不断地观摩她对案件的处理,以培养我的法律思维与触觉。慢慢的,我学会了用专业的眼光去分析所接触到的案件,在法庭上旁听时的思维也清晰敏捷了许多,很多时候也都会拿自己的看法跟指导律师交流。但我知道这距离一名合格的执业律师,还差的很远。

经过这一年的实习,我熟知并领会了最基本的律师职业道德与准则。我知道要想成长为一名合格的执业律师,应该时刻谨记律师职业道德与准则。诚信做人,认真做事,忠于事实,忠于法律,全心全意为当事人提供最优质的法律服务。在我今后的律师职业生涯中,争取将每一个案件做成精品,不求达到令每一个当事人满意,但至少要尽力做到无愧我心,无愧我心中对法律的信仰。

经过这一年的实习,我掌握了最基本的案件处理流程,在协助指导律师处理具体案件的过程中,我不仅学会如何起草各种法律文书,还学会了如何分析案情。在沟通成为时代主旋律的大背景下,我最大的收获是学会了与人沟通,学会了站在对方的角度思考问题,寻求问题的解决方案。

经过这一年的实习,我对法律的理解不断加深,也越来越体会到理论与实践的差异。一条看似明确的法律规定,运用到现实中,却问题多多,一个看似简单的实际问题,反馈到法律上,却模棱两可。因此,要成长为一名合格的执业律师,还要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不仅要不断学习业务理论知识,还要不断学习与之相关联的各学科知识,这也才能为当事人提供最优质的法律服务。

看人生百态,观社会风云,这正是律师行业的魅力所在。社会在发展,情势在变化,新的问题,需要新的思维,如果说要做一位合格的与时俱进的律师,那么,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是非常必要的。

能够从事律师行业是我一直追求的梦想。虽然这个行业对于年轻执业律师来说,具有很强的挑战性,同行间竞争压力很大,但我相信只要坚持自己的奋斗目标,不断努力,尊重事实,恰当运用法律,切实维护每一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就一定会将这份职业做的出色。我想我今后的人生也将会变得充实而有意义。

篇六:律师的实习个人工作总结

20xx年律师的实习个人工作总结我的实习总结 对20xx年一年的实习,从业务学习、执业态度、人际交往和执业规划等四个方面做如下总结:

1、业务学习 一年来,通过从事具体的律师业务,自己对法律的理解不断加深,也越来越体会到理论与实践的差异。一条看似明确的法律规定,运用到现实中,问题却是层出不穷,一个看似简单的实际问题,反馈到法律上,往往却是模棱两可,而在自己进入律师行业以前对这种现象可能是既看不见,也想不到,而这正是律师赖以生

存的空间。实习一年,自认为在业务上最大的收获不是理解了多少法条,学得了多少技巧,而是明白了终身学习能力对于一个律师业务发展和业务能力的重要性。以前的学习只是给从事律师职业打了一些基础,或者说是仅仅为了迈过律师职业的门槛。社会飞速发展,新的情势不断出现,法律持续更新,现在是一个学习型的社会,根本不存在一劳永逸的学习,律师行业更是如此,没有自我更新能力的律师注定是要被淘汰的。终身学习能力对一个律师的生存至关重要。

2、执业态度 一年来,跟随所里各个律师办理业务,勤奋和认真是他们的共同特点,这给我感受很深,我想这是一个律师应有的执业态度,在这一点上我要检讨自己的惰性和准备不足,这反映自己对律师工作的认识和从事律师职业仍显准备不足。律师不仅不是一个轻松休闲的职业,而且还是一个充满挑战、需要付出艰辛的'工作,独立、勤奋和认真是一个律师必须具备的执业态度。人固有惰性和依赖心理,但为了所从事的职业和自我实现,必须克服这种惰性和依赖,以自我实现成为习惯,而不是惰性和依赖。

3、人际交往 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是一个优秀律师的重要素质。自己在人际交往方面存在缺陷,一年实习期,这方面并未得到多大改善,紧张、无序、混乱、拘谨的场面依然如故,这应该是缺乏自信的表现。对此,在以后的执业过程中,自己要尽可能多学习,充实自己,提升自信心,人际交往从日常生活做起,从身边做起,得体表现自己,做到不卑不亢,不急不躁,在人际交往中找到自己,实现自己。

4、执业规划 一年来,自己所从事的非诉业务更多一些,这帮助我扩大了视野,增长了见识,对律师业务也有了更全面和深入的认识。但诉讼业务才是律师业务的基础,也是非诉业务的基础,诉讼更能准确地理解法律,运用法律,规避风险,在接下来的执业中,自己应当加强诉讼业务的锻炼,主动参与诉讼业务,以期更全面的发展。

在专业化方面,自己一年实习期从事的业务基本属于民商事领域,在今后的执业过程中应当适当地拓展专业面,以扩大视野和见识,但重点仍然应当放在民商事领域。

[总结]律师实习个人回顾范例


古人曾说,力行而后知之真。实习生活肯定给你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吧,写实习范文能够使我们发现工作中的亮点与不足,改进自身的缺点。那么,我们应该如何着手写实习范文呢?下面是小编精心为您整理的“[总结]律师实习个人回顾范例”,供大家借鉴和使用,希望大家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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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觉间来xx律所实习已近两个月,两个月在杨律师、张律师、罗师的带领下看到很多、听到很多、感受很多也学到很多。以下我分两部分作实习结束的最后总结。

一、我将这两个月自己所做的作了一下归类:

1、书目

在这段时间共计阅读了十本书:《我的成功可以复制》和《世界因你不同》是我最喜欢的两本。特别是李开复先生的经历,在我遇到一些不开心的事情时对我是一种鼓励、宽慰,最快的从心情的低潮走出来,心胸放宽去接受那些不能改变的事;《律师行业发展指数》、《法庭内外》、《北京。律师事务所管理指引》、《办案全程实录》、《青年律师。上海青年律师成才之路》以及《远见》这几本书让我大致了解事务所的管理、律师行业的发展、办案的流程、注意事项以及青年律师们的奋斗经历,另外还包括一本消遣的书目《富人离婚的三十六个计策》,其实我很喜欢这本书。除此之外,杨律师还给我发了四五十篇文章,受益匪浅,在此不再一一赘述。

2、去的地方

在这段时间共计去了11个法院或法庭另外还有朝阳地税局、朝阳工商局、回龙观派出所、乌拉圭大使馆、昌平建委、翻译公司、妇联维权法律帮助中心、北大妇女法律帮助中心,共计19个地方。虽然去这些地方我只是跟随并不能独立办事,但是所见所闻对我也是一种启发,至少体验一下律师生活,培养做律师的初步感觉。我想如果我没有来岳成律所跟随三位律师实习,在北京四年求学也不曾想过去这些地方,去和这么多形形色色的人打交道。

3、看教学片

来实习能看电影是意外的。这个团队是专门办婚姻案件的,未经历婚姻的我其实对婚姻的理解很浅显,所以杨律师给我推荐了《过把瘾》、《我们俩的婚姻》、《新结婚时代》《中国式离婚》等电影,让我从中深入了解一下中国的婚姻状况。如果说以前我对婚姻的态度是期盼;如果说长远我对婚姻的态度是接受,但看完片子之后我对婚姻的态度开始迟疑、担心、慎重。杨律师说看完之后要思考一下怎么做好人家的儿媳妇?但事实上看完之后更不自信能做好这个身份,这样的想法有些消极,幸好这只是最初的看法,我同学曾预言说我和离婚打交道,实习完肯定就不想结婚了,还好我并没有严重到这种地步,我想随着时日的增长,阅历的增加会有更为深刻而不同的看法,这点还是有自信的。

了解了中国杨律师就推荐了一些外国婚姻影片,如《我是山姆》、《克莱默夫妇》、《四月的雪》、《廊桥遗梦》等等。

4、讲座

这期间共听过两次讲座,一次是吴晓芳法官主讲《婚姻家庭案件司法审判实践中的疑难问题》;另一次是北京律协青工委青年律师心里沙龙。这两次讲座收益颇丰,了解了婚姻案件在实践中的十几个难题,还解决了积压的心里问题。对于初入社会的我们来说对什么事都心存完美,但来岳成律所的一个多月看到听到的是真真切切的当事人的伤心事,这对我们的心灵是一种冲击,所以很多时候高兴不起来。听完心理讲座之后心情异常放松、宽阔。我觉得做律师不管看到什么听到什么,心里都该充满阳光的。

5、接待咨询

在这一个多月,随律师接待咨询人共16人,其中2件涉外的;2件继承的;1件起草协议的;其他为离婚或离婚后财产纠纷。接待咨询是实践中接触案件的第一步,也是接收案源的重要一步。其中的技能还是很多的,如何观察当事人,如何引导当事人说出案件的重点,如何谈判代理等等。虽然我只是跟随律师看和听,但亲身经历这些还是有不一样的感受。

6、开会讨论

一个团队是需要这种合作精神的,我觉得杨律师这个婚姻家庭团队非常的好,其中定期开会讨论案件这种方式就很好。在这期间共讨论了四个有难度的案件,包括张某案、王某案、巨某案还有一个涉及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案件。

二、实习总结:

理论的应用窘境在现实面前总是被展现得异常清晰和易于理解,也许站在法学理论学说的角度,我们无从去应然的总结法律实务和法学理论的间隔,但当我们在实务中以自我的真实水平去检验自我的想象水平时,我想,在此期间由理想与现实的阻隔与差距所形成的感悟和慨叹定必不可少,但我们需要的不仅仅是这些,比这些更重要的,也许可能是最重要的,我想应是理论经过实践的检验并经审慎思考后所对我们未来前进方向的指引与规划。下面是我在律师事务所实习的总结报告,对于实习感悟本身的叙述也许于我而言并不能代表我的真实水平,而关于制度和现实的理论思考我想才是我真正得到并将在以后的生活中指导我更为针对的学习和更为有效的钻研的绝佳动力。

一如我在实习的第一天在日志上写的那般:“法律如果不被适用,那么它将形同虚设”。而在我们特定的中国语境中法律的欠缺操作性和技术性的障碍总是对律师的业务水准提出了空前的挑战。按照私法自治的基本原则——“如果不被法律禁止即可实施”,在当今的公民社会中,我国的私法却又暗含着对公民社会的保障不充分和不周全。这也就在司法的实践中造成了律师和法官对法律的理解不一,而理解不一的结果既是对案件的不同认知,由认知的不一所对当事人权益的充分保障在此就生出了障碍,这种障碍有时在我们制定法律时就已显现,而显现的障碍并不能导致相关利益主体割舍自身的利益,而由司法的实践去检验障碍就成为必然。

例如,在我们所代理的一起“遗赠抚养协议”纠纷中,老太太和自己的养女签订了此协议,由养女负责自己生老病死的各种事情,而在其死后由养女继承自己的遗产,而老太太的亲身女却以遗赠抚养协议不能和本身具有赡养权的人签订为由提起诉讼。按照我国继承法的理论学说,遗赠抚养协议关系成立的相关主体应是本身没有抚养权和赡养权的双方,要是双方本身具有抚养赡养关系就不必签订此协议。因为子女本身就对父母富有赡养的义务,这种义务是法律所规定的,且这种义务的履行并没有相对应的“对价”予以对等。而在此案中,双方签署“遗赠抚养协议”既是属于私法的范畴,且在法律上并没有禁止此种协议,到底是认可这种协议还是按照理论学说不予认可即成为本案的焦点。我们倾向于认可此种协议,考虑的原因是:老太太与本身享有赡养自己的养女签订此协议,一是并没有被法律所禁止,二是此种协议对于保障老太太的晚年生活有益无弊,三是此协议的内容与形式都没违反法律的规定。假设老太太的晚年生活没有一个人愿意赡养,而老太太又想享受细致周到的关怀,以此种协议去约束子女无疑是众多选择中最佳的。子女在没有尽到赡养义务时老太太可单方面接触协议,此种对于子女的约定约束是比法律的强制规定要好的多。当然我并不很是赞同将此种协议在社会推广,因为我们的生活中还有些老人自己本身并没有所谓的“财产”,或是自己的财产与子女的并没有明确的分割,二是让老人以财产的继承要求子女赡养自己于情理上老人做不来。我们在向法官举证说明时就是以上述的理由阐述,并详细说明了此种协议的在法治的精神下并没有被法律所禁止,私法自治的原则应是此案的最好见证。最后法官的判决是我们所期望看到的,更是我们所应看到的。私法的原则体现并不是仅仅停留在书面上更应以看得见的方式展现于现实社会。对于本案,本身并没有太多涉及律师和法官认知上问题,我想在此阐述的是,对于法律的理解和解释到底是基于什么又在贯彻着什么样的原则性。法律没有禁止的行为当事人践行了,理论学说的意见是不予认可,而不予认可的学说又与私法的基本原则相违背。两种利益主体的“解释”都是在向本身于己有利的方面解释,而我们到底以何种的理解和解释原则才可避免法律适用的尴尬。作为律师,我想,首先的基本价值尺度应是按照法律的精神和基本原则理解和解释,而不是仅仅站在自己当事人的角度分析。在法律的精神和基本原则与当事人的意愿相违背时还应坚守法律的精神和原则。世人说,律师仅仅是为当事人说话的,在为了当事人的利益时律师可以通过自身对法律的狭义理解违背法律却还是站在法律的原则下行事。而在我所经历的种种律师办案实践中,试图以我在学校中学到的理论和设想论证这种假设时却显得那般力不从心。中国的法治进程并没——也更不是很如——我们想象或是他们想象的那般脆弱。律师是一个法治社会应有的权益保障,按照西方法治国家的律师与人口数相比,我们的律师数量还远远低于法治国家的要求,但也正如我所言。我并不倾向于仅仅是以数量和西方法治国家相比,比这些更为深切的原由是我们的司法需要和他们不可相提并论。还因我们的司法本土资源和他们的制度基因有着天壤之别。世人那样去说律师的价值是以他们固有或是以他们所片面的了解信息得知的,而在实践中亲身接触了律师的生存景况后却是那般的思索万千。

首先,在中国本土做律师,律师有时真的不是在为了法律的精神和原则前去为当事人利益考虑,而考虑更多的却是关系和人情,这是中国化法治进程中特有的现象。一个案件的双方,一方的某某是局长,另一方的某某是另外一个局的局长,等案件到了法院的时候,这个案件即外化成了权利纷争的舞台,因为双方都会通过关系说话。这时展现彼此理由的事实即被权利所替代,而律师在此案中的角色定位我有时也在想,他们到底是在为了什么而为当事人利益作保障。说按法律,这个案件本身就没按法律办,说按关系,这个案件里面还是要暗含着法律的阴影的,因为法官在判决时总要找到相关的法律法规做铺垫。很有意思的是,即使这个案件完全是个十足的法律错案,在法官的判决中一般人也会认为这是个在法律上看来公正的判决,因为法官会在写判决时经过特殊化的处理试图为自己的法律错案找到相关的法律法规做支撑,而且这种法律法规的支撑在有些法律人看来也是正确的,因为法官是在适用现行的法律办案。我们无力去说此种法律法规有问题。当然,这样的案件总是很少的,也可能在我们实习的过程中一件也遇不到,而我想说的是这样的案件不是说少了我们就庆幸了,我们理应庆幸的是这样的案件在中国绝迹而不是仅仅说减少了。关于关系案或人情案对司法正义或是对司法公正的挑战自不言自明,而考虑到中国特定的语境,法治的追求目标总是和世人的理想目标相去甚远,连同律师的角色定位也遭诟病,我们就不得不思考,律师在办案的过程中理应以何种姿态树立自身的良好形象并让世人尊敬这个职业进而敬畏这个职业即成为一个值得探讨和思索的话题。

其次,中国的律师队伍普遍要比法官队伍整体法律技能高。这样高水准的律师在向低水准的法官阐释法律时难免会出现彼此的理解差异,又因为法官的“权利文化”作怪,律师往往在这一“博弈”处于不利的地位。因为,进入律师这个行业它的门槛水准高,原先的法官人员聘用制度都是内部考核,而让自己考自己并因此而得到晋升的制度他的弊端是显现的。而律师的行业准入度还是律师资格考试,而律师资格考试的试题难度和考核水平当然的要比法官的高许多。我们也当然不能以偏盖全的就说法官的水准低律师的水准高,而仅仅是说这个准入的尺度至少说明了他们的前期能力水准的不一。第二就是法官的工资待遇由国家负担,对于法官的社会保障要比律师好的多,某一职业的待遇和薪水好且还没有对此相配套的考核制度,那么此种职业人员业务水准的上升几率即会很少。律师是自谋生路,他们的生活保障完全是考他们自己的业务水平,而且自己的业务水准总是和自己的生活水准相挂钩,而在法院有的法官即使业务水准不强他还一样的可以过上有保障的生活,就因为他处在这个被行政所垄断的体系中可以享受到垄断多带来的利益。当律师和法官对于法律的理解和认知不一时,虽然律师为了自己当事人的利益可具理纷争,但此种纷争的结果有时在还没有开始纷争时就已注定。又因为律师和法官的之间一个是“权利文化”的替代者,一个仅仅是当事人利益的替代者,而这两替代者之间的利益纷争往往在处于平衡时更容易受到外在因素的影响。这个外在因素的影响有时竟是定性的,它可以使这个案件完全的倒向另一边。例如上述案件,假使另一方(老太太的亲身女)找到关系说服法院(在这个说服的体系中说服了法院一般都可以说服法官,除非这个法官故意和打招呼的领导闹矛盾不予照办),那么法官也可以将这个案件判决成,按照法律的基本原则和精神,“遗赠抚养协议”不能和本身享有赡养权的子女签订,所以此协议无效,为此法官即可以支持亲身女的诉讼。从而在这个“权利文化”的对诀中,没有权利身影的当事人天然的处于不利地位,既而承担于己不利的法律后果。

再者,律师对于案件胜诉决定权的掌握并不是如他们当初向当事人承诺的那般坚定。有的律师总是在接到案件后向当事人承诺,此案一定赢,要是赢不了我可以少受或是不受律师费。这样的承诺于当事人看来是大有好处,而最后真正的结果当当事人不愿看到时,律师与当事人关于承诺的纠纷就此生起。我认为,在当事人向律师阐述案件事实时,总是侥幸的假想或是因为对法律的不了解而认为,案件是他方有错,自己一点错也没有。而且当事人也总是倾向于只说自己对的地方,不说自己错的地方,这样建立起的事实当然的在律师看来是对自己的当事人有利的,而假使律师仅仅是以当事人陈述的事实定性案件。那么,案件到了法院审理时,由对方所阐释的另一种事实与自己掌握的自己当事人的事实不一时,由于本身对案件的了解不充分,败诉的几率大那是很有可能的,当败诉的结果已定局时原先的承诺在此即才成为导致律师与当事人纠纷生起的诱因。所以,我认为,在律师受理案件后哪怕自己深信当事人的陈述是正确的,也万不可给当事人做打赢官司的承诺,由于案件单方面的不全面性,到时出现了以外情况,那么这样的承诺就变成纠纷的诱因并进可能导致律师与当事人间的官司发生。

最后,也是对我学业上有触动并进可能指引我未来学业方向上的思考。伴随着中国加入wto后的经济全球化竞争。跨国的法律纠纷日益增多,例如上次欧盟对中国大陆提起的反倾销,美国对中国纺织品设置的特别限制措施。这样的纠纷我们国家的企业在应诉时大多是聘请当事国的律师,因为在中国的本土没有这样既懂西方法律诉讼又懂中国特定环境的律师。本身西方的律师费要远远高于我们,中国的企业也想聘请大陆的律师,可需求的尴尬是本身自己国家的法律职业教育并没有为此种的职业方向培养专门的人才。中国现今的法学教育一方面是学习法律之人过剩,一方面是法律的高精尖人才紧缺,而法学教育的盲目性和中国学生选择专业的盲目性共同导致了现今法律教育的落后性和法律学生就业的瓶颈障碍。我想,应该做和必须做的就是按照法律的职业规划培养法律人才,而不是仅仅按某一特定模式给学生灌输法律知识,让学生记得了什么也许很重要,但更重要的应是让他们以这样的知识找准自己的职业方向并把职业方向的定位与社会的紧缺人才结合起来,我们社会需要的不是学习法学之人,而是学习法学后所被塑造成的高精尖法律人才。这样的法学人才组成的律师队伍才是未来中国法治进程崛起和加快的最好保障和最佳依托。

三、实习感受

在这段时间我学到的实践知识在上面已经体现,我要说的是这个环境对我无形的熏陶。我觉得我是幸运的竟有机会来岳成律所跟随杨晓林律师学习,杨律师对我们认真、负责的态度让我颇为感动,也让我的同学们羡慕不已,他对我们毫无保留的教导让我看到他的真诚。同时还要感谢张其元律师耐心、悉心和真诚的教导。还有罗敏律师直率的性格,每天笑嘻嘻的给大家带来很多快乐。这里对我影响最深的是大家的开朗,我以前不知道每天遇见这么多不开心的人事,该怎样让自己开心起来,甚至曾经害怕听刑法课上老师讲的案例,因为她说的太活灵活现。现在接触的多了才知道用自己的努力借用“法律武器”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我们是在做好事,其实没有什么不开心的,所以我有豁然开朗的心境。

总结阅读: 实习律师总结精选


常言道,经历过总有感悟和收获。实习生活肯定给你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吧,写实习范文可以总结经验,避免失误,以指导未来的工作。哪些好的实习范文值得借鉴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总结阅读: 实习律师总结精选”,供您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周时间又到了周六,虽然一个人做两份工作很辛苦,感觉自己有时候也很累,但是总体来说,我还是很享受现在这样的生活。老师和律师这两个工作挑战性很强,对我的能力有更高要求。

周一,在律所上班,下午直接去辅导班。一切都还好。

周二,一早到闵行法院立案,一个合同纠纷案件,一早到那,人家八点半才上班,还在法院门口等了下,地铁到莘庄很快。受理法院要我先签个诉前调解。现在的法院案子,大都要诉前调解。立好案回律所,吃了个饭,就去奉贤南桥的一个会计事务所,到那拿所里的一个报表。起先以为很简单的一个事情,只是一个表嘛,到那去人家非说要所里的工商登记才行,打了几次电话,所里都说不需要那个,所里也没有,没办法,我也只好原话跟人家说。因为我对会计方面一点也不懂,拿回来之后,他们看了傻眼了,说这么是这个表呢?原来会计那边把它做成了工商年检了,而我们要的是司法局要求的财务审计报告,真是啊!

周三,律所上班一天,回家到辅导班,10点结束。

周四,上午律所上班,准备杨浦的一个单位的反诉事情,主任把材料都给我看了,让我写个反诉状,写好了,发给他之后,他又修改了很多,之后,我写好了证据目录,按照他说的要求,他写好了在一张纸上,需要哪些材料,要几份,哪些要盖章之类的很详细。下午准备好了之后,就风扑尘尘地来到了客户单位。下午忙了两个小时之后,把它寄到杨浦法院。晚上辅导班上班。

周五,律所一天上班,主任让我写了个律师函,他把之前的一个律师函发给我,我看完材料,照着写好了,给他看之后,他又修改了些,说我没用心。后来的是一个申请法院执行书,也是一份写好的材料,在这上修改,其中有两处错误,一个被申请人的地址,没核对,第二个附件有个我没仔细想,不知道要不要,就放在那没删。他看了之后很生气,直接就说我没有用脑子思考。虽然其他材料都对,但就是还有错误,那就是不合格的材料,经过律师手的材料必须保证百分百正确,这就是律师所要求的严谨。被主任说了之后,我自己狠狠地反思自己,在从事法律职业时,有些工作做得确实不是那么地道、严谨,对自己要求不够高。今后自己做事情要多想想,三思而行。

周六,辅导班一个天,几个小男生,虽然有些调皮,还算是比较顺利地完成了一天的任务。那天,我想了很多关于自己实习的事情,和自己现在的辅导老师比较,觉得真正的老师都是很累的,因此,对于教导我的老师,我有了更深层次的考虑,老师真的很不容易,面对自己的学生,都是尽其所有的能力。为天下辛勤的老师而鼓掌!

周日,律所上班一天,从浦东出发,感觉一路还是很快地就到了松江,呵呵,上海交通就是发达啊。星期日都没什么事,网上买的耳机正好送来了,上午听了律协的网上课程,其中的一个法律思维的专题有些启发,对于女性来讲,思维这个事的确很难,因为很多时候,她们都是很感性的,要想迈过感性的坎,还需要更多的实践磨练。

一周周过地很快,我不想自己在实习过后,还是什么都不知道。当然我知道很多事情要我自己去做,别人都帮不了,虽然现在的自己和我想要的生活,想成为的自己还有很大的一段距离,但是我心中有个图样,对于自己,对于未来,只有还有那个图,那就努力去追吧!

三月份来律所工作,不知不觉将近三个月,之后的实习工作自己要更主动地对待工作和实习,虚心请教老师和同事,很多东西需要学习,成为一个学习型人才。

[实用总结] 律师实习个人总结(篇五)


自古圣贤之言学也,先以躬行实践为先,识见言论次之。实习对我们今后成功就业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写实习范文是我们实习工作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一篇实习范文应该要怎么写呢?小编特地为您收集整理“[实用总结] 律师实习个人总结(篇五)”,希望能为您提供更多的参考。

20xx年的4月10日,终于如愿以偿的从专职助理转成了实习律师,从宁波市司法局门口出来,手里握着三分欣喜与七分沉重。

欣喜的是你与理想更近了一步,沉重的是未来的考量与责任。从拿到实习证至今已经大半年过去了,律师这个行业,只有每天在里面,才能品尝这里的酸甜苦辣。

律师是个需要责任感的职业。当然每一个职业都需要责任感,但律师的责任感总是在黑白之间打转。你在衡量各种利益考量时需要心里的一杆秤,这一杆秤,挑起矛盾、纠纷、诱惑、利益等。天平的中央肯定不是空无一物,而可能是让你郁结难解的责任感。律师通过其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获取其在社会生存与发展的资源,其不是社会正义的化身,也不是为了维护社会正义而存在的,其存在的意义在于通过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技巧,帮助当事人在如今越来越纷繁复杂的法律规范中,找到当事人最大利益的切合点,简单说,律师是为我们当事人在法律容许的范围内争取最大利益而存在的。律师不是法院,不强调公平、不强调正义。但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心里的这点责任,什么应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应当做,什么勇于做,都是需要这点责任感去衡量的。

律师是一个需要耐心与毅力的职业。持之以恒是一种特质,不是每个人都要有,但是优秀的律师他必须有。什么事情都不可能一步登天,一蹴而就,看到我们浮躁的社会圈、律师圈,更要知道自己的定位,把自己放在哪里,是什么样的,如何的,更加的重要。一个事情,你能为他付出半生的努力,这件事肯定给你应当有的。保持一种小而大的耐心,不浮躁、不焦虑、不懈怠,便是通往目标的捷径。

作为一个新近的年轻律师,可能手头的案源少,经验不多,但是对待每一个案子,所要表现的恒心,肯定是需要比常人更多。他需要从一点点的细节里面累积。特别是办理劳动争议,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等案件,劳动争议的案件,可能将面临劳动关系认定、不予认定劳动关系的行政诉讼,工伤认定,工伤鉴定,甚至都还要经过法院一审、二审,可能法律关系简单,但是法律程序不简单。对于劳动关系,都是劳动局仲裁前置,使得原本简单的案子,增加了需要的程序。一个案子办下来,可能长达两年,也可能没有拿到很多的赔偿款,可能律师费不多,但这其中也不能懈怠,不能分心,需要更大的耐心。年轻律师想做好真的很难,需要有很强的忍耐力,能耐得住两到三年的寂寞、煎受穷困潦倒的生活的折磨,更加重要的是要勤,勤为所里所有的律师义务打杂、勤学习法律知识、勤请教所有同行、勤动脑开拓一切可能的案源、抓住一切可能抓住的机会,只有这样才有成功可能的那一天。

律师是一个需要强大专业知识的职业。律师每天面临的都是解决他人的纠纷,当心里没有知识时,面对当事人,任何答复与论据都是苍白无力的。强大的专业知识,对个别领域的法律规定,社会政策,事件、相熟于心,在庭上,可以找到更多有利的论点,论据。多读书、多看书、多历练可以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蓬发更多的思路、方案等,以往而无不利。年轻律师可能经验很少,知识都是书本上累积的,理论上的知识与实际可能有些差别,没有强大的实践操作能力,在办理案件中会发生很多意想不到的意外,使得案子如履薄冰。

律师是一个需要谨慎细心的职业。别仅仅瞧见律师外表的光亮,内里却需要太多的东西去支撑,好比细心的工作,证据的调取,法庭辩论的准备,诉讼证据的提交。很多人都认为律师是靠嘴吃饭,其实律师最为大量的工作却是文字工作。在律师的业务中,非诉讼类的业务基本上都需要靠文字来完成。就诉讼类案子来说,也有大量的文字工作,比如起诉书、答辩状等,好的起诉状和答辩状能让法官一目了然,当然文字基本功不是一天两天能提升的,只能在实习中多注意体会指导老师在诉讼文书中的用语,以便在法律文书中尽量使用规范的法言法语。可能一点点的疏忽,都能让万顷的大厦毁于一旦。比如在案件办理中,证据上可能需要一个字一个字的梳理,深怕证人说的一个字,被告人说的一句话,就可以让细枝末节的东西变成最大的障碍。法庭辩论时候的对方说的细节,需要用笔头写下来,这样以便针对对方的证据作出及时、相应的反驳,以防失去最恰当的机会。

律师是一个需要勇气的职业。律师需要有质疑法院、检察院、公安在办理案件程序中出现的各类问题,他可能犯众怒,可能惹得法院面子不好看,但这都是律师执业的一部分。

律师接受当事人的委托,以当事人的利益为优先考虑,不能前怕狼后怕虎,不能瞻前顾后,不能怕事,有些事当断则断。当时,这不是说律师应当挑事。在实习过程中,也遇到过可能因为强大的利益集团,而望而却步的案件。觉得案子难,可能是一些上访户或者年代太久的案子,里面涉及到的程序存在巨大的差异,作为律师面对这个有选择是否接受案子的权利。但律师要勇于办理该类的案子,可能没有很多报酬,没有既得的利益,但难度大的案件中,可能包含更多的价值。

我们可能都是抱着朴素的正义感,抱着获取一个帮助弱势群体的能力的想法闯入了律师这个行业,但真的进来了,又怎么是正义这个词就能支撑的。我总是说我喜欢律师这个职业,不喜欢律师这个行业,但这由不得我们去选择。所有的经历是我们的财富,所有的付出,可能会撑起明天的以这个片天空。立法者每天都在绞尽脑汁如何让法律能正义、公平,如何有效的执行,我们这些坚守法律的人,每天都在想着法律能帮着我们做些什么,给予什么。虽然前路可能崎岖陡峭,但你发现你背后的信仰法律一直在,就能让你不怕冷雨,不惧寒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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